年幼的孩子在家中玩耍,不慎从楼上坠落身亡。本以为给女儿办理了保险,可以获得相应补偿金。没想到,保险在办理时出了“状况”,家长无法拿到赔偿金。原来,由于保险卡激活时间延迟,又有8天激活期,保险在孩子死亡之后第二天才生效,赔偿掉进了时间“空档”。
女儿坠落身亡
投保父母却拿不到赔偿金
家长索赔5万 幼儿园称并无过错
最近,万江夫妇一直打不起精神,年仅4岁的女儿妞妞已离开人世5个月。除了丧女之痛,他们还为另一件事烦恼着:虽然为女儿投了保,却无法拿到保险赔偿金。万江夫妇认为,是幼儿园和保险公司的疏忽导致赔偿金无法到位,于是把他们告上法庭。
事情还要从去年6月份说起。4岁的妞妞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由于平常忙于工作,万江夫妇考虑把女儿送到幼儿园。经过对比、考察,他们最终选择了武昌的一家幼儿园。去年6月,他们和幼儿园达成协议,并按照幼儿园要求,缴纳了4800元。万江夫妇称,4800元中包括月费、保教费、材料费及保险费等费用。
入园手续办妥后,妞妞8月份开始到幼儿园上学。妞妞入园后,一家人的生活倒也过得平静,直到2个月后,妞妞的突然离开让这个家庭猝不及防。
万江夫妇在起诉书中说,10月2日,妞妞在家里玩耍时发生意外,不慎从楼上坠落后身亡。第二天,他们便把妞妞死亡的消息告诉了幼儿园,同时也开始了解保险赔偿情况。
幼儿园得知妞妞死亡的消息后,随即与保险公司联系,得到的答案却是,妞妞的保险在10月4日才会生效,因此不能为万江夫妇办理赔偿金。
6月就交了保险费,为什么10月4日才生效?万江夫妇认为,他们在孩子出事前四个月就已缴纳了保险费,幼儿园应及时为妞妞购买保险。而幼儿园却在妞妞死后才为她补办,导致他们无法获得5万元意外事故赔偿金。因此,幼儿园没有履行承诺,违反了委托合同约定的义务,属违约行为。
于是,万江夫妇把幼儿园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幼儿园何时为妞妞办理的保险?幼儿园否认是在妞妞死亡后为她补办的保险?幼儿园在答辩书中称,去年9月7日,就已将包括妞妞在内的76名幼儿的保险费支付给了保险公司。同时,按照保险公司搜集资料的要求,第一时间通知了幼儿家长,并在9月3日、10日依照保险公司客户经理要求,向家长发出通知,要求其提交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幼儿家长姓名、身份证号等参保信息。
幼儿园称,万江夫妇并未及时提交信息,直到9月21号才提交了完整资料。此时,第一批提交完整资料的幼儿已经及时投保。双休日过后,也就是9月24日,幼儿园将妞妞及家人的完整资料转交给了保险公司。因此,幼儿园认为自己并未违约,也不存在过错责任。
那到底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原来,幼儿园为妞妞办理的的保险有相关办理流程,需要先由保险业务员代为购买保险卡,保险业务员凭卡上账号密码激活,然后填写被保险人的基本资料,即可获取保险单号。而这种保险并非激活后立即生效,而是8天后生效。
9月24日,幼儿园将妞妞的资料转交至保险公司后,业务员没有在当天激活保单,而是26日完成了网上激活。这也导致保单生效期由10月1日延迟到10月4日,而妞妞恰恰在10月2日出了事。
幼儿园认为,保险公司未及时激活保单导致保险合同在妞妞死亡后才生效。而且保险公司并未明确向幼儿园和家长告知,保险卡自通过网站注册得到保单号码的第8日零时起生效。因此,相关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让保险赔偿掉进“空档”,到底是谁的责任?目前,该案仍在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