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货物损坏难维权
家住天津市南开区的张卡遭遇一件烦心事:委托快递公司运送的货物,寄到却发现遭到损坏。保价金额填写的是3000元,快递公司却只能赔偿700元。
在目前电商异军突起,邮递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情况下,张卡的遭遇并不少见。
2012年11月,张卡在浙江温州订购了三套铝制工艺品,价值3万余元。生产商通过德邦物流将产品运送到天津,并在托运的报价单填写了3000元的保价并支付相关的保费。等到张卡在天津拿到了邮寄的产品后发现,三套工艺品有两套受到了损害。
张卡去找快递公司商讨赔偿事宜。德邦物流南开中环线电子城营业部的经理张龙则明确告诉张卡,最多只能赔偿700元。这样的赔偿方案让张卡很难理解。张卡想知道,不给两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也就罢了,怎么连3000元的保价也拿不到?
无奈之下,张卡找到了工商部门,却被告知不属于管辖范围,建议去找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接到报案后表示,工艺品并不属于居民日常消费品,所以不属于消费者协会的管辖范围。
面对这样的结果,张卡的维权之路只能以失败告终。“物流公司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却不承担责任,相应的政府部门也都说不具有管辖权,到法院提起诉讼又得不偿失。”张卡气愤地说,“出了问题没人管,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如何维护?”
近年来,随着网购的兴起,越来越多的货物由邮寄公司承担运输职能,消费者侵权投诉也日益增多。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2月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国家邮政局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37998件。申诉中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37088件,占总申诉量的97.6%。2012年共受理快递业务有效申诉137351件,占全部有效申诉量的98.3%,比2011年增长177.7%。
消费者的物品一旦受到损坏,索赔之路并不畅通。首先,如果在邮寄时对货物没有保价,那么货物在遭到损坏后,赔偿最高不超过邮费的三倍。即使邮寄的时候有保价,因为快递公司的一些公式、算法等程序性问题,邮寄者也往往难以拿到足额的赔偿。
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徐行说,对于消费者来说,索赔渠道并不畅通,索赔费时费力,打一场官司成本又太高。
那么,面对物流公司损坏货物时,消费者应该如何正当维权?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陈运奎建议,消费者首先可跟物流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消协、邮政管理局等单位投诉申诉,如果权利仍然没有得到维护,可提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