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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邱文艳 通讯员 李丹)客户托运的数万元化妆品中途丢失,长沙大洋货运服务部的老板唐某被客户告上法庭。唐某输了官司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更拒赔。今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上门查封其物流公司财产,并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2010年3月,长沙客户通过长沙大洋货运服务部,从江西托运数万元化妆品来长沙,不料途中货物丢失。为此双方打起了官司,法院判处大洋货运服务部赔偿2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1年多来,唐某始终不愿支付这笔赔偿。
法院在多次催促无果后,今日上午,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长沙大洋货运服务部,对该公司的账单和财物进行了搜查扣留,并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罗海红律师表示,托运、快递物品时遭遇丢失时有发生,在填写托运和快递单时,要填写上物品价格,并注意保留发票、出库单等证据。同时,要注意查看单据后的协议,按要求购买保险,避免陷入不购保险难按原价赔偿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