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保险案例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汽车保险
工伤保险
其它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4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3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0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6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6
 
汽车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保险案例 → 汽车保险
司机受雇开车时发生车祸 法院判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3/9/13 23:35:21  点击:2890
 

  司机老徐受雇开车接送钱某的孩子上下学,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他驾驶的车辆与另一辆轿车及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骑车人赵某受伤。伤者将老徐、钱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徐汇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认定徐、钱二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钱某作为劳务接受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案件回放】

  钱某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总经理,雇佣司机老徐为其接送孩子。201223日上午,老徐驾驶着钱某的宝马轿车在虹漕路宜山路附近与王某驾驶的丰田牌小轿车以及赵某骑行的电动车相撞,造成赵某倒地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次日,徐汇交警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老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同年9月,司法鉴定机构对赵某进行伤残鉴定,赵某右下肢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此后,赵某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涉案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钱某、科技公司、老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钱某认为,事故的发生由老徐个人原因所致,因此不同意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科技公司辩称,老徐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肇事司机老徐却认为,事故发生时正在履行科技公司的职务行为,应当由科技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两家保险公司赔偿10.9万元,钱某赔偿4.2万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未提出上诉。

  【以案说法】

  问:事故发生时,老徐的行为是否属于履行科技公司的职务行为?答:老徐向法院提供了录音及银行账户明细,以证明其与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认为,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本案事故发生时老徐正在执行工作任务。此外,结合肇事轿车由钱某以个人名义投保交强险,并在事故后由钱某个人支付车辆维修费以及向赵某支付医疗费1万元的情况,同时依据老徐劳动手册的记录,可认定科技公司和该起事故责任的承担没有关联性。

  问:本案的责任划分如何认定?

  答:原被告双方对事故的认定以及赵某的伤情鉴定均没有异议,因此两被告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以及无责任车辆的交强险保险人,应在相应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超出部分由直接侵权人徐某承担。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钱某对事故发生时老徐为其个人从事劳务的事实予以认可,因此由其替代承担赔偿责任。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辆不明原因自燃 保险该不该赔
下一篇: “交强险”与“商业险”合并审理之赔偿顺序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