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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身亡老父状告保险公司:凭啥我拿不到赔偿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3/10/2 4:35:16  点击:2407
 

    按揭购房后房主身亡,其父亲老肖发现按揭购房时还搭售了一份保险于是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款。但保险公司说家属和保险没任何关系,无权起诉、索赔。

    渝中区法院金融法庭判决赔款归银行冲抵按揭。目前,该判决生效。

    车祸死亡保单被拒赔

    老肖告诉金融法庭副庭长陈晓红,2012511日,他儿子小肖在江苏宜兴市发生车祸。当天,小肖驾驶一辆电瓶摩托车在该市城区路上行驶,突然与一辆重型半挂车货车相撞。小肖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小肖属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有过错。但该过错与事故无因果关系。交警最终认定,货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肖不承担事故责任。

    老肖在家清理儿子的遗物时,找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该保单投保人是小肖,被保险人是小肖,保险金额24.9万元,保险期间从2011930日零时起至2013929日二十四时止。而事发正是在保险期内。看到保单,让老肖稍微感到一丝安慰。

    小肖出事前一直未婚未育,老肖和妻子是理所当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老肖为此拿着保单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但保险公司审核后,在201341日向老肖发出书面通知,结果是拒赔。拒赔理由是小肖无证驾驶,属于免赔事项。

    原来第一受益人是银行

    保险公司方面还口头告知,该保险受益人为银行,老肖没有索赔资格。

    这到底怎么回事?庭审查明,小肖按揭购买住宅时,向银行贷款24.9万元,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但该合同第十八条第一项约定,小肖应按合同约定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银行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为了办理按揭,小肖买的这份保险,花了996元。至他死亡,按揭贷款还有239730.79元未还。

    保险公司拒赔,银行这边为何又不站出来索赔呢?律师分析,小肖房贷没还清,如果继承人老肖也没钱还,银行随时可以起诉并将房屋拍卖,不索赔对银行并无损失,银行自然可以“先不急”。

    老肖无奈将保险公司起诉,并将银行列为第三人。老肖要求法院判决,将保险赔款支付给银行冲抵贷款。

    但在计算赔款时,老肖因计算失误,将保险赔款计算为21.8万余元。后来也没要求更正。余下的贷款缺口只有他自己填补。

    保险公司说原告无诉权

    保险公司辩称,保单上写明保险受益人是银行,而没有家属。所以只有银行才有权利要求保险赔偿,同时也只有银行才有资格起诉索赔。家属和保险公司之间并没有保险合同关系,不具有请求支付保险赔款的主体资格。

    该保险公司还称,根据交警部门认定,小肖当初是无证驾驶发生意外,根据保单的免责条款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拒赔范围。并且他们对免责条款字体进行了加黑处理,说明尽到了提示义务。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说,他们觉得都不该赔给老肖。

    而银行在法庭上说他们是保险合同的唯一受益人。保险赔款应当支付给他们。死者家属把他们列为第三人,他们当然没有意见。

    法院认可原告主体资格

    陈晓红称,从保险法律关系说,小肖向保险公司投保,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关于老肖的起诉资格问题,陈晓红称,老肖夫妇是小肖的法定继承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后,他们可以依法继承小肖购买的房产。因此,老肖夫妇是属于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所以法院认可了老肖夫妇的原告主体资格。

    无证驾驶无牌车保险是否免责,法院审理认为,小肖在保险期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属于保险赔偿范围。虽然小肖无证驾驶无牌车,但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小肖的过错行为与事故无因果关系,小肖不承担事故责任。也就是说,小肖身故是因为遭遇车祸,而不是无证驾驶无牌车造成意外,保险公司以此理由拒赔,是没有道理的。

    最后,法院根据老肖起诉金额,判决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21.8万余元保险赔款,以此冲抵按揭贷款。

    强制搭售保险违规 但保险合同本身合法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昊称,银行办理按揭时,处于强势地位。你要办按揭就必须根据合同购买一份保险。银行这样做是降低贷款风险,但这种行为,属于强制搭售。

    银监会2012120日颁布《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通知中“七不准”第五条规定,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陈昊称,按揭贷款强制搭售是违规的,但这是银行和购房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保险合同,则属于另一法律关系,所以根据保险合同,出了意外后该赔还得赔。

    强制搭售保险 侵犯购房者两大利益

    按揭购房时强制搭售保险,陈昊认为侵犯了购房者两方面利益。

    第一方面,保险虽然说是在事故发生时能降低风险,但根据保险法规定,应是自愿原则。强制搭售,对购房者来说,多掏了保险费,增加了购房成本。

    第二方面,根据银行的做法,保单填写的唯一受益人是银行。银行可起诉投保人或家属,最终将抵押贷款的房屋进行拍卖抵债。这个程序处理的房产,价格往往低于市价。这无疑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

    受益人最好指定为银行和法定继承人

    陈昊称,市民如果遇到强制搭售保险,可以向当地银监局举报投诉,甚至向法院起诉,要求取消强制搭售行为,并为其办理正规按揭贷款手续。

    陈晓红则建议,遇到搭售时,购房者应当和银行协商,将意外事故的受益人指定为银行和法定继承人两方,并另外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意外事故,银行和法定继承人都有保险索赔的请求权。这样,不管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还是向法院起诉索赔,都没有障碍。最终使购房者的权利保护更完备。(文/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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