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3月3日报道,在3月2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吕新华明确指出,工伤理所当然应该得到及时合理赔偿,但事实上有的农民工伤后要花几年时间才能得到少量赔偿,大部分人只好放弃赔偿,伤了农民工的心。他表示,这个问题在有关部门,特别是职能部门的关心下有可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当前人力资源制度框架和劳动力市场结构中,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主体。但是调查表明,农民工要么多集中在劳动条件不理想、污染较重的行业或企业,如建筑、煤炭、化工等行业或企业,要么多从事劳动报酬不高的工作,如餐饮、家政、娱乐和保安等。这些行业的职业危险大,农民工也就成为受职业危险威胁的最大群体。
然而,与此同时,农民工的职业安全网却并不稳固。许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未能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提供应有的安全保障,而农民工也由于多种原因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导致工伤事故频发,这是其一;其二,大多数农民工对工伤法律了解少,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够正确处理的不多,一旦理赔预期落空很容易产生不满,有时甚至采取激进行为进行维权;其三,尽管工伤保险制度在不断改革、完善,但农民工工伤理赔程序仍然较为复杂,不少农民工无法在短时期内获得法定赔偿,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治疗和生活。
农民工工伤保险理赔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地步。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一些农民工因受工伤和职业病危害,生活非常困难,生命健康受到威胁。要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中存在的工伤认定慢、赔偿程序长、待遇结算不合理的问题,政府部门的责任最大。一方面,相关部门需要尽快完善立法和赔偿制度,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安全网内;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大力强化工伤保险法律政策的执行,禁止一些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有关部门如何更合理、科学地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理赔程序和时间,也是应该给予高度重视的。
当前,国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可以预见将有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加入到城市劳动力队伍中,成为城镇劳动力队伍的主力军。在农民工的就业领域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在农民工的知识结构没有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工伤和职业病问题依然会在较长的一段时间成为影响农民工权益的主要问题之一。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通过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就成为社会公平和稳定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句话,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期待“路线图”。(郭振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