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医疗健康保险
理财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9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8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6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7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3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5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73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5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42
 
人寿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人身保险 → 人寿保险
砍树意外摔倒死亡 保险公司拒赔无理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4/12/29 22:14:27  点击:2619

本报讯(通讯员唐金法吴俊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意外身亡后,保险公司竟以其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免赔范围为由拒绝赔偿。日前,贵池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保险合同纠纷案,认为保险公司拒赔无理,一审判令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014年3月份,蔡某在池州某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投保后不久,蔡某在砍树时不慎摔倒死亡,其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保险公司以蔡某为伐木工人,从事的是3类以上职业工种活动,发生意外属于免赔范围为由拒绝赔偿,其家人将该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职业的基本含义为个体在社会分工中所从事的作为谋生手段的工作。一般而言,个体的职业具有社会性、稳定性、专业性。在案件中,综合投保人蔡某住所地、案件所涉保险事故发生地,均非传统之林区,虽蔡某是在砍树时不慎摔倒死亡,但显然不能以此认定蔡某以伐木为业是伐木工人,故对保险公司主张免赔的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依法判令保险公司向蔡某家人支付理赔款5万元。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积极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向蔡某家人支付了理赔款。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风光不再 万能险成“明日黄花”
下一篇: 员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被拒绝理赔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