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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5/6/13 23:01:01 点击:2863 |
问:去年我驾车回老家,撞伤路人,赔偿医疗费等共计20余万元,我所购买三者险保额为30万元,但去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合同约定,只对医保部分予以理赔,即非医保这部分我要自掏腰包。请问非医保是否包含在三责险中呢?
荣昌 范先生
答: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保险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其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投保人对于用药并没有选择决定权,因此,该条款为保险人对非国家医保范围医疗费用赔偿责任的免除,系免责条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应当对责任免除的内容作出明确说明,未作出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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