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安庆市桐城市民占欧来为母亲购买了一份意外保险,母亲不幸于去年7月过逝,按照保险合同,占先生可以得到一万多元的赔付金,可是为了索赔这笔钱,占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占欧来是桐城市青草镇人,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2015年3月份,他为母亲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
(桐城市青草镇万元村村民占欧来同期声)从15年买的。
(同期声)多少钱?
(桐城市青草镇万元村村民占欧来同期声)50块钱,也是桐城才刚刚开始,买着保险就是保老年人以防意外。
事有凑巧,在买完保险三个多月后,2015年7月30号早晨,母亲遭遇了意外。
(桐城市青草镇万元村村民占欧来同期声)早晨6点50在剥完玉米之后,在休息时摔倒身亡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有效区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不幸残疾或者身故,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于是,占先生赶往人寿保险公司桐城支公司索要保险金。
(桐城市青草镇万元村村民占欧来同期声)他一直就是这样,叫我还去找,找依据,找什么其他的资料,他也不讲叫我找什么资料,就是一直这样拖着。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同期声)还是意外猝死的,你讲他都不专业的很,所以我们肯定要调查,看你到底是什么原因。
按照约定,50元保险最高赔付15000元,但是保险金迟迟不能到位。于是,占先生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桐城市青草镇万元村村民占欧来同期声)经过五个月的理赔过程,终究还是通过法院判决,理行了赔付。
近日,法院判决占欧来胜诉,保险公司必须支付保险赔偿金15000元。
(桐城市青草镇万元村村民占欧来同期声)因为是履行这个合同,保险单上写着,我参了保,我出了意外,我就要有所索赔。
安庆广播电视台特约记者徐鑫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