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大多数人都被动或者主动地接触过保险产品。一份保险能够获取一份保障,或者得到一份收益。但与此同时,很多人心存担忧:把钱交给保险公司让人放心吗?
最近,中国保监会掀起行业监管风暴,多家公司遭遇重罚。在这之下,财务数据造假、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也浮出水面,而且带有很大的普遍性。
三董事长被免职
投保人把钱交给保险公司,是想得到一份长久的保障与承诺。但这些资金放在保险公司放心吗?
中国保监会最近掀起行业监管风暴。10月26日,14家保险公司违规违法再次遭到重罚。
保监会的监管函要求这些公司在11月30日前,向保监会提交关于落实整改及责任追究专门报告。据了解,14家公司的36个机构合计被罚款989万元,被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3项,1家省级公司营业部业务许可证被吊销,11人被责令撤换。
这14家公司包括:阳光财险、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国寿财险、大地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中华联合、天安保险、华安财险、都邦财险、安诚财险、嘉禾人寿、华夏人寿。
违规行为多是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构销售人员等手段套取资金,虚列业务管理费、私刻投保单位印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等。
而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就检查了21家保险公司的58个基层机构。被查的58个机构全部存在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非法套取资金达1.4亿元。“暴露出来的被查处的只是冰山一角,倘若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市场上的问题会更多、更重。”保险业监管人士称。
根据通报的情况,在非法套取的资金中,除了支付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用于集体或个人私分外,大量的资金无法证明用途和去向。
10月15日,保监会公布称,华夏人寿因财务资料重大虚假记载等11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188万元,包括董事长孟勇在内的3名高管也被撤职。
实际上,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的第三名遭免职的保险公司董事长。此前,阳光农业险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振军、瑞福德健康险董事长兼总经理赫正明也被监管部门免职。三家保险公司一把手被撤,更是引起业内关注和震动。
保险行业再度遭遇信任危机。
火热市场中险企冒进
华夏人寿是成立于2006年底的一家公司。业内人士称,违规行为不排除是作为新公司在盈利压力下的冒进之举。
近年来,保险公司数量越来越多,保险市场规模急速增长。
截至2009年末,全国共有保险集团公司8家,保险公司 12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0家。2009年我国实现保费收入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这也是我国保险行业年度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
湖北保险公司的数量已经达到46家。去年有3家保险公司来我省开设分支机构,今年将最少有5家公司来湖北。去年达到300多亿元后,今年全省保费收入有望突破500亿元,而到2015年这一数字预计是1000亿元。
业内人士称,近年来的保险市场高速发展得益于中国经济的高增长以及社会财富的迅速积累。此外银行代理渠道的发展,也加速了储蓄向保险的转化,很多原本是储蓄的资金,转移至保险公司,催肥了保险行业的资产管理规模。
在这样的市场火热之中,冒进、冒险的行为也在保险公司身上出现。
保监会有关领导在不同场合都曾称,当前中国保险业粗放发展问题突出:部分公司主要依靠铺摊子实现扩张,但对内部建设不愿精耕细作;长期期交、保障功能强的人身险业务发展比较滞后;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不足;销售误导、理赔难、弄虚作假等不诚信问题仍比较突出。个别公司甚至是拼命拉业务,再将保费拿到资本市场上赌一把。
从此前受罚公司存在的违规问题来看,假报表、假报告、假数据、以及违规资金运用等问题较具有普遍性。
不排除将来出现破产
保险公司不是普通的公司,而是关系到无数投保人利益的公司。很多人为了养老、为了天灾人祸而购买一份保险保障。而且,很多保险交费一交就是很多年。
诚信是保险公司的基石。当客户把自己的钱交到他们手中,就把一份沉甸甸的信任放在了他们的肩头。如果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保费不负责任,保险公司就背离了其宗旨。
而实际情况是,从各行业的信任度排名看,保险行业的排名是非常靠后的。近些年来,虽然保险行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有所好转,但还是被很多人所不信任,很多人对保险行业认知不充分、对行业抱有怀疑态度。
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再频频违规使用保险人的保费,则让行业形象难以抬头。
很多普通人表示,最不能忍受的是保险营销人员死缠烂打甚至欺骗投保人。这也是保险行业的一个问题——过度营销,通过人海战术把保险给卖出去。
此外,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还有:保险产品的定价一般人难以明白,一些产品被质疑存有暴利;另外,投资型保险占据市场的主流,背离了保险业经营风险保障的主业。
监管人士介绍,尽管现在还没有发生保险公司破产,但现在没有不等于将来没有。当然,如果破产清算,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会弥补保单持有人的损失。
据介绍,有关方面正在制定《保险公司风险处置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如果发生了风险,就要采取整顿、接管、破产清算、重整等措施。虽然依据我国《保险法》,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但是如果保险公司需要破产,《保险法》和《公司法》都有规定,可以破产。
专家建议,保险公司应该着力改变一味追求市场规模的发展方式,把更多精力放到服务上来。而消费者购买保险,更要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业务结构、市场美誉等来考虑,选择靠得住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