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报道,都江堰市胥家镇某项目工地10月11日傍晚因劳资纠纷引发一起打斗事件,致两人受伤,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月 11日傍晚,雷某、廖某等数十名某劳务公司人员到四川省都江堰市胥家镇某项目工地向项目承包方讨薪未果,双方发生纠纷,继而发生打斗,致雷某和廖某受伤,其中雷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据目击者说,开发商乘坐的那辆轿车也已经被警察拖走。截止到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范某都已经被拘捕,有关这次打斗事件的最新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被保险人 赖先生 50岁
赖先生为某公司打工,月平均收入1700元左右,因工作经常在外出差,没有基本医疗社会保险,工作风险较大。其所在公司为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于2009年6月30日购买了中国人寿人身意外综合保险,累计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万元人民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万元,保费400元。此险种是一款专门针对没有社会保险、职业风险性较大的低收入人群制定的。
2009年8月28日,因下雨使堆放的石料下滑砸到被保险人赖先生身上,导致赖先生高度残疾。2009年12月1日赖先生提出残疾保险金的申请,中国人寿西藏分公司核实赖先生的出险情况后,给付被保险人赖先生残疾保险金20万及意外医疗保险金2万元,共计22万元整。
保险专家点评:
意外伤害、职业病、重大疾病成为农民工的三大“杀手”。农民工进城或外出务工,主要从事一些体力活或是机械生产、流水线等工种,其劳动强度大,面临的风险也很大。如建筑工人,特别是高层建筑施工人员,面临很大的意外伤害风险;从事粉尘作业,对肺、鼻等伤害很大,容易引发职业病,同时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
赖先生的雇主有比较好的保险意识,及时为员工购买了意外险,保险保额也比较到位。作为中低收入者来说,更需要保险。因为这类人群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家庭成员中如果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动辄就是几万元乃至十几万元,导致倾家荡产甚至负债累累。因此,低收入家庭更需要考虑购买保险来提高家庭风险防范能力,转移风险。低收入人群选择保险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意外伤害保险要优先考虑。意外伤害保险最好是选择包括意外医疗和意外身故两种责任的产品,其保障程度高、保费低,适合低收入人群。一般来说,几百元的保险费就可以满足个人一年的意外保障需求。经济能力能承受的家庭还应该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最好根据自身长期从事的职业或工种来选择,在选择保险责任时最好包含死亡责任。
中低收人人群更应主动选择保险,并以保障为主,这样一旦发生意外,可以用保险金来保障其家庭经济的运转,为进城务工构建一道“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