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4954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398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25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660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443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780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252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508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693
 
工伤认定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
签了工伤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6/29 0:22:42  点击:3323

我的邻居徐某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徐某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徐某家属从肇事司机处获得了十多万的赔偿。因徐某是下班途中遇到的不测,应该属于工伤,所以徐某所在单位还与他的家属达成了一次性工伤补偿协议,并获得近10万元的补助。但后来他们听说,徐某的这种情况,家属可以拿到更多的赔偿。他们想反悔,但又不知道单位是否会同意。

请问,这样的情况家属能反悔吗?

读者 叶彭晖

叶彭晖:

这样的情况可以反悔。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徐某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属于工伤。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徐某的家属有获得相应待遇的权利。

另外,最后,徐某的家属因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对工伤保险待遇缺乏应有认识而签订了一次性补偿协议的行为,应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重大误解。所以,双方因此签订的协议属于显失公平,可以反悔。(李林)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工伤职工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否追偿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