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4954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398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25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660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443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780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252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508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692
 
工伤认定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
厨师下班途中车祸受伤 法院判老板赔偿45万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8/9 23:45:29  点击:2571

  用工是非法的,那出现了工伤怎么办?能不能和正常劳动关系的工伤事故一样获得赔偿呢?近日,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用工中出现的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明确了非法用工方对劳动者工伤事故应承担的责任。

  小燕在一家龙虾馆做厨师。2009年4月11日晚,小燕坐朋友的摩托车下班回家,行至东港镇时,与一辆汽车相撞。小燕被甩了出去,伤势严重,经鉴定,构成了四级的残疾。事发后,小燕的家人找龙虾馆商谈工伤赔偿的事情,这时他们才发现龙虾馆没有营业资格,龙虾馆雇佣小燕属于非法用工,也没有给小燕缴纳工伤保险。小燕和家人着急了:"这用工都非法了,还怎么获得赔偿啊?"情急之下,小燕就把出租给龙虾馆房子的房东和龙虾馆的实际经营者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燕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龙虾馆实际经营人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的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龙虾馆实际经营人赔偿小燕45万多元。

  法官提醒用工单位,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时不能擅自雇佣工人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经营资质后也应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对于不依法经营者,不仅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得不偿失。劳动者在找工作时应注意对自身权利的保护,在与一些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要慎之又慎。

作者:刘家强 王玄 路若愚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重庆民工下夜班被撞死历时四年终获工伤赔偿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