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报讯(记者黄志刚)长沙大润发超市一女性员工因车祸工伤住院治疗达2年未愈,其工作合同期满,公司欲以3万元私了此事拒绝续签合同,对此工伤员工提出百万赔偿要求,劳动争议仲裁院称“劳动合同需双方自愿,赔偿金额问题按照工商管理法条例与劳动合同法依法结算。”
2008年8月31日,周旭与长沙大润发超市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关系。2009年8月13日,周旭与同事外出处理客户投诉问题,途中与一外地男子电动车相撞,周旭随即被送入中兴医院进行急救,诊断得出其骶尾骨粉碎性骨折、胸口软组织损伤。 周旭告诉新湘报,其在中兴医院住院治疗77天,医药费虽然是由大润发公司提供,但每次只交五六百元钱导致多次被医院停药,其中最长的一次停药达一周。
周旭为新湘报记者讲述了其之后因该伤2年来多次住院经历,2009年11月9日,在红伤骨科医院31天;2010年9月25日,在中医附一住院64天;2011年4月6日,在中医附一再次住院44天;2011年7月16日,在浏阳工伤康复医院住院34天。
时至今年8月,大润发超市向周旭发出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信号。“人事部主任对曾我说,让周旭去劳动局做个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周旭可自愿决定是否继续上班。”周旭的丈夫告诉新湘报记者。“现在合同即将到期,大润发已经决定不在续签合同,而工伤并未痊愈,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办。”周旭称。
新湘报记者针对此事采访了大润发公司人事部陈主任,陈主任告诉记者,周旭从2009年工伤后医疗费都是由公司按照相关条例进行报销,周旭2年没有上班工资都补贴到位没有少一分。“如今合同快到期了,从员工角度只能对她表示同情和理解,从公司角度出发已经决定不在与她续签合同。至于周旭称伤情未愈,公司会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对她做一次性补偿,但是周旭提出100万元补偿要求公司做不到。”陈主任称。
随后新湘报记者咨询了湖南省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一周姓负责人表示,对于周旭与大润发公司这一纠纷,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和工伤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对于续签合同问题,合同是双方自愿的续不续签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周主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