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市民苗先生反映,今年5月份,他在工地做工时,不慎从6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下来,导致腰椎爆裂性骨折。之后,他便一直住院治疗和休养,可没想到的是,出院后,工地负责人却不肯帮他申请工伤,这种不近人情的做法让苗先生不能接受。
苗先生说,他在超越化工厂里的一处工地干活,5月22日下午,他像往常一样爬上脚手架做工时,不慎摔了下来,导致腰、手等多处部位受伤。之后三个多月时间里,他一直在医院里治疗、休养,工地负责人也为他支付了相关的医药费。9月初,当他伤愈出院后向公司申报工伤时,却遭到了负责人的拒绝,“我是在工作时间受的伤,应该可以申报工伤,现在距离我出院已经一个多月了,还不给我办也太过分了。”苗先生有些不解。
随后,记者联系上工地负责人卢经理,他表示苗先生摔落脚手架,是由于他在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导致的,自己存在一定的过错。而对于苗先生所说拒绝申报工伤一事,卢经理表示公司并没有拒绝为他申报工伤,只是申报工伤需要一个过程,但卢经理也未说明究竟需要多久。
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后得知,建筑工地上的工人虽然没有系安全带,在作业时候从高空坠落,本身确实存在一定过错,但不影响工伤的申报,企业应当在建筑工人受伤后一个月之内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企业在这个期间内没有向劳动部门申报,作为建筑工人本身,有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一年之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劳动保障部门会按照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