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10月25日讯(记者 何渊 通讯员 耿志翔)昨日,记者从淮安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工伤纠纷存在两个争议较多的地方,一个是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问题,另一个就是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问题。谈及原因,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究其根本仍是“掌握证据较难”。
工伤纠纷存两大“重灾区”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工伤纠纷占到所有工伤认定的六成左右。据了解,今年截至到9月份,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纠纷中已经有4个送到法院裁决。
“因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工伤纠纷最多,2009年全年就有13个纠纷去法院打起了官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除交通事故外,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引起的纠纷也比较多。“因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所以有的案子工人申报时,单位还会进行阻挠。”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谈及原因,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怕担相关责任,所以会阻挠以逃避责任。他举例说:“市区的一家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人在工作中,手指受伤,申请认定时,单位没有在申请表上盖章,这就意味着单位对申请工伤不认可。在发举证告知书书时,单位回复称没有此人,经调查此人确实是该厂工人,单位想借此逃避责任。”
掌握证据较难成“畔脚石”
谈及造成两大“重灾区”的原因,工作人员表示,归根结底还是掌握证据较为困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伤认定中,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必须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而恰恰不少人没有这个意识。
“不少人在事故发生之后,迟报警或是不报警,导致证据消失,这样纠纷就比较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称。工作人员称,迟报警或者不报警的直接后果就是没有证据,认定工伤必须以公安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据,往往不少人事后报警,没有现场证据就已经没有说服力了。
未参保所造成的纠纷同样也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我们去企业调查与受伤工人一起在现场的工友,得到的结果往往是不知道或者是不说话。我们也能理解这些工人的心理,工作不容易,既不愿意得罪厂家,也不愿得罪工友,正只能搪塞,这样我们取证就很困难。”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建议工人,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及时掌握证据才能在工伤认定中占据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