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4954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398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254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660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443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781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253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508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696
 
工伤认定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
回家待命摔伤 被定为工伤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9/6 22:52:21  点击:2350

在工作时,常常会遇到被要求在家里或单位待命,有人把这个时间叫做“待班”。那么,如果在待班时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呢?这个问题困扰了市民小孙两年时间,他是一名保险勘察员,两年前在待班时摔伤了,他就“算不算工伤”和单位打起了官司。近日,在律师的帮助下,小孙有望得到16万余元的赔偿。

事故保险勘察员“待班”时摔伤

2010年4月,小孙到大连某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简称公估公司)工作,担任查勘员。

同年12月12日,上班的小孙开着单位配备的查勘车,奔波在事故现场。这天下午,大连突降雨夹雪,公估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全部查勘员必须昼夜待命。当天22时,小孙接到电话,和另一同事一起到沙河口区交警大队附近出现场。之后,二人又到振兴路出现场。 13日凌晨2时许,小孙才驾驶查勘车回家继续待命。

次日6时30分许,小孙发现,停在自家楼下的查勘车上全是冰雪。为使查勘车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小孙下楼去除车玻璃上的冰雪。就在这时,由于地面很滑,小孙一不小心摔倒在地。经诊断,小孙左肱骨远端骨折、左髋臼骨折,伤势严重。 8天后,小孙转院接受了手术治疗,前后一共住院19天。

裁决用人单位赔偿16万多元

和公司协商赔偿无果后,去年9月,小孙委托了辽宁圣邦律师事务所张荣君律师。

律师来到公估公司。公司经理认为,小孙下班后把车开回家,第二天早晨摔伤,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的伤,更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况且在小孙受伤后,公司已经负担了70%的医疗费。张荣君律师认为,小孙当时随时处于工作待命状态,清除车上冰雪,应视为上班的预备性工作,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各持己见,协商最终没有结果。

事后,张荣君律师发现,公估公司竟没有与小孙签订劳动合同。为了申报工伤,小孙将公估公司告上劳动仲裁庭,要求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去年11月2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小孙和公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今年2月3日,小孙被人社局工伤部门认定为工伤。 5月28日,小孙被评定为7级伤残。 8月29日,沙河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估公司应支付小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合计16万余元。

律师说法 “待班”受伤可被认定为工伤

张荣君律师说,绝大多数工伤案件,都发生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并且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而在本案中,小孙受伤时间是在上班之前,严格地说,不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地点也不在 “工作场所”。张荣君说,之所以被认定为工伤,是因为小孙从事的工作具有特殊性,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都应该作适当延伸,小孙受伤时在“待班”时间内,他受伤前是在为工作做准备,因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张荣君说,“待班”时发生意外是否属于工伤,这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他认为,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具有特殊性,在待班时发生意外,只要证据充分,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记者张兴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谁该为刘先生的工伤买单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