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4954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399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255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660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443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781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253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508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696
 
工伤认定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
无合同农民工查出职业病 确认劳动关系获支持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9/29 19:19:23  点击:3194

  日前,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结两起农民工因体检查出患有职业病而被煤矿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当庭宣判确认,原本索赔无门的劳动者,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继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  

  今年57岁的张某某,自1995年起就在永兴县某煤矿做事,从事井下采掘工作。2010年张某某所属煤矿与另一煤矿整合兼并,成立了一家新煤矿。整合后的新煤矿组织员工体检,发现张某某身体有问题,遂将其辞退。张某某于是到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身体,经诊断为煤工尘肺叁期,中度肺功能损伤。得知患有职业病后,张某某便多次找到煤矿协商赔偿事宜,没想到,新煤矿却称:张某某不是煤矿员工,整合后的煤矿组织了新员工体检,期间发现张某某身体有问题而未被录用,不存在辞退一说,双方没有劳动关系。

  因与煤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2年7月2日,张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获劳动仲裁委确认后。煤矿却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某自1995年起就在永兴县某煤矿从事采掘工作,两煤矿整顿合并后,张某某仍留在煤矿继续工作,期间从未离开。原煤矿虽因整顿合并原因导致主体资格消失,但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应由承继法人新煤矿享有和承担。庭审时承担举证责任的煤矿方不能提供职工花名册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依据,而张某某却能提供来自第三方永兴县工伤医保站出具的职工花名册和缴纳保险记录,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因此原、被告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和张某某有同样际遇的还有农民工李某某,永兴法院对上述两个案件都作出当庭宣判,确认劳动关系成立。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员工处于职业病观察期 单位不能随便终止合同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