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 问:我参加工作后,发现自己挺能喝酒,并因此受到领导“器重”,一有重要的接待应酬,我肯定出席。不过,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我喝酒状态不佳,尤其是上次陪总公司领导喝酒时竟然喝醉了,还伤了胃。我为此请了两天假治病,这两天公司扣了我相应数目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为工作喝酒导致伤胃请假,相关医疗费用、病假工资是否由公司承担?
答:“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宴’的说法,饮酒作为常见的社交方式之一,在公事应酬、朋友聚会、亲人团聚等各种场合都较为普遍。”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法律援助科科长吕晓凌表示,“陪领导喝酒伤了胃”是否算工伤目前尚没有明文规定,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声音。一种认为“陪领导喝酒”是工作需要,属因工性质应该算工伤,医疗费用应当报销,工资应照发;另一种认为“陪领导喝酒”大多是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是否属于因工范畴也不好确定,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饮酒伤胃属于常见疾病,可依法享受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医疗保险规定予以报销。“我比较倾向于前者,建议劳动者以因工作原因陪领导喝酒伤胃为由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予以妥善处理。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你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