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医疗健康保险
理财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4422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8848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8714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102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7921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230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6759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5986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173
 
意外伤害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人身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单位投保团体意外险有权领取保险金吗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0/8/22 14:09:49  点击:4207

    -保险案例

  2003520日,某煤矿为其矿工投保一年期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栏为空白。同年煤矿塌方,被保险人矿工郑某死亡。煤矿支付了郑某的家属困难补助15万元,随后煤矿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交了伪造郑某法定继承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保险公司审核后,让煤矿领取了10万元保险金。

  1110日,郑某的法定继承人王某以保险金应当由自己领取而保险公司擅自交付他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煤矿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认定为有效。由于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依法保险金应由被保险人郑某的法定继承人领取。煤矿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根据虚假的授权委托书领取保险金,有过错,应当将10万元保险金返还给王某,并对本案提出的5000元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保险公司依据授权委托书支付保险金,并无过错。

  -案例解读

  此案的关键是单位投保,单位是否有权领取保险金。根据《保险法》规定: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所以单位只有支付保费的义务没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由于王某提交经过公证的郑某的法定继承人授权委托书,根据《民法》第63条、《合同法》第397条之规定,郑某的法定继承人委托王某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保险公司可将保险金给付王某。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风光不再 万能险成“明日黄花”
下一篇: 孩子意外受伤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保险公司照单赔付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