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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先生 | 2011/2/17 16:33:11
我该如何具体理赔
年前,我驾车与另外一车在潍坊青州地区相撞,我的车属于青州,对方的车属于寿光。双方都入了全险(我的交强险在中华保险入的,商业险在平安保险公司入的三者险及不计免赔、车损险及不计免赔,对方入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全险),交警处理结果为我方主责对方次责,平安保险公司给我车定损14000元,给对方定损3500元。车在4S店修好后花了13700元,施救费700元发票,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我将13700元分成两张发票,一张2000元给中华保险公司一张11700元给平安保险公司,结果,平安保险公司说只赔付11700元的70%即8190元,剩下的3510元要由对方保险公司赔付,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具体如何操作?麻烦您帮我详细理一下头绪和具体流程,非常感谢您。
回复:
交警认定你方主责对方次责,按平安车险商业险条款的约定,主责一般承担不超过70%的责任,次责不超过30%的责任。因此,你的损失(应包括车损和施救费用)在扣除交强险外的部分(交强险不用按责任划分),由你的保险公司承担其中的70%,对方或对方保险公司承担另外的30%。同样,对方的损失,在扣除交强险后由其自己承担30%,剩下70%由你或你的保险公司承担。因此,你应该将2000元的交强险发票、14400元(维修费13700元+施救费700元)发票的30%交由对方,由对方向其保险公司索赔,将13700元及施救费700元发票的70%交给你的保险公司。同时,你也需配合对方的保险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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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志 | 2011/2/15 13:53:49
工伤
请问 您们怎么收费的啊
回复:
我们律师收费遵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对于工伤,考虑到工伤者及家属的特殊情况,我们一般给予特别优惠,具体收费情况欢迎来电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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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红 | 2011/2/13 10:13:39
我该怎么办
我的车碰到到别人的车,只是撞到一点点,交警定我全责。我买了全险,可对方想私了,一直不出面,也不定损,一直拖着。我该怎么办,他到法院告我,我要赔吗。
回复:
你可以请求交警为你们双方主持调解,也可以让对方到法院直接起诉你和你车的保险公司。如果对方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赔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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