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商场内乘电梯发生意外、浴室里滑倒摔伤、工地施工造成路人受伤、网吧火灾造成巨额赔偿……每当有这些意外发生,因为没有投保公众责任险,赔偿就成了企业和受害者头疼的问题。正因如此,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曾一度被认为将继交强险之后,成为国内第二个以“强制”方式购买的险种,但从省内一些地方多年试点情况来看,投保一直不热。
近日,南京市政府转发了该市安监局《南京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在危险品生产、施工工地、商场、宾馆等场所推行包括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三个险种,其中传递出的信息让受冷的公众责任险看见了曙光。
公共场所应该投保
今年年初,一位女士带着孩子在无锡商业大厦购物,孩子脸部意外接触电梯橡胶扶手造成了面部严重受伤,于是向商业大厦提出了赔偿要求。由于大厦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所以这场涉及第三方的纠纷很快解决,最终由保险公司支付了总计6万元的赔偿。
自2003年投保公众责任险以来,无锡商业大厦成功理赔的案例超过40起。谈到投保后带来的益处,大厦服务中心客服总长刘小姐表示,在第三方发生损失后,处理的问题完全可以交给保险公司。“这不但让商场方面减少经济损失,也会少走很多弯路。”
保险业人士表示,公众责任险是一种惠及三方的险种,营业期间的运动、娱乐场所,施工期间的建筑、安装工程,生产过程中的企业等,因意外对第三方造成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都属于公众责任险的范畴。在欧美等发达地区,公众责任险早已强制性成为公共场所的必须保障。
省内公责险比较“冷”
那么,我省公众责任险的投保情况如何呢?“这是我们公司主要推广的一项险种,但占保险总金额的比重也不超过5%,整个江苏地区也不会超过12%。”平安保险公司负责江苏地区咨询工作的经理陈超无奈地表示。以南京为例,市内的星级酒店几乎都投了,但投资在500万元以内的企业,对于这样的险种几乎不“感冒”。“认知度不高肯定不愿意投,都认为这是一笔可以省下来的钱,但一旦发生意外就晚了。”
记者随机采访了南京市的一些餐饮企业,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分析了没有投保的原因。“经营性场所投保公责险都是按面积算的,从几角钱到几块钱不等,像我们投保一年要近3000元,但赔付标准和认定并不明确。”该负责人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他们营业2年多来只有一次因为餐桌刮坏顾客衣物赔付了500元。他认为,发生意外的概率和投保金额不相称。
江苏省保险业协会张鹏主任介绍,由于目前市场对于公众责任险的需求并不大,依靠政府部门推广到经营实体,还存在着不小的困难。当下除了大力宣传,还要去细化了解各个行业对于风险的评估状况,对于突发事件的概念认定也需要更明确一些。“公众场所的地方性项目非常多,像医疗责任险等,都和公责险一样基于突发的基础之上,但在认定上一直是一个难题。”
担保金、责任险二选一
记者昨日从南京安监局获悉,此次《办法》主要针对高危行业推行,相关企业必须在风险担保金和生产责任险之中二选一。而将公众责任险纳入实施办法,主要是考虑到高危行业对于第三方存在着一定的伤害概率,比如化工泄漏、工地高空坠物等。
“主要还是希望通过这个险种起到约束企业的效果。”南京安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以往针对高危行业的风险担保金最低需要30万元,而如果在担保金和责任险中二选一的话,选择投保责任险显然对于人数较少的企业比较有利。“高危行业生产中产生事故大多需要政府买单,一旦投保无疑为政府减轻了负担。” 本报记者 陈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