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79万赔款遭拒 状告保险公司”追踪
今年2月14日,晋江陈埭一家鞋材公司突发大火,殃及隔壁一家鞋服公司。鞋服公司在索赔过程中,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详见本报今年12月17日报道)。记者昨日获悉,由于此案涉及“代位求偿”问题及诸多繁琐的程序,在法院判决后,涉及三方已于12月5日进行了庭外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谅解,鞋服公司的损失直接与引发火灾的鞋材公司自行协商解决并已解决完毕;考虑到鞋服公司处理此事投入的精力,保险公司补偿鞋服公司1万元。
这份三方协议显示,三方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公司(甲方)、福建森羽鞋服有限公司(乙方)、晋江市新信达鞋材有限公司(丙方)。协议书指出,因火灾涉及的两家企业分别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且乙方造成的损失系丙方造成,因此,甲方在对乙方进行理赔时,已于5月份对丙方提出代位追偿。
为节省各方精力,尽快完成相关赔付,在案件代理律师介入调停后,权衡利弊,三方一致同意协商解决纠纷,并签订了三方协议,确认由引起火灾的丙方“新信达”直接与牵连受损的乙方“森羽”协商理赔事宜。此外,乙方“森羽”公司承诺不再通过任何法律途径,就此次火灾损失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任何赔偿权利,并放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此次火灾事故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保险公司一次性补偿“森羽”公司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