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城新长江物业公司工作的胡师傅在一次协助安装电梯保护板时不慎摔伤,右手粉碎性骨折,如今一年多过去了,胡师傅的工伤认定却迟迟无法进行,原因就是单位怎么也不愿意开具这工伤证明。 1月6日,心灰意冷的胡师傅拨打了安徽商报热线求助。
胡师傅今年47岁了,2009年应聘到省城水木春城小区,新长江物业公司做水电维修工,回忆起当时的那场意外,胡师傅仍然心有余悸。2009年4月16日上午10点,胡师傅配合电梯安装人员安装电梯保护板,当电梯门打开时,他一脚踏入电梯内才发现电梯是空的。
这一摔,让胡师傅在家整整休息了大半年,虽然单位支付了医药费和养病期间的工资,但是胡师傅的心里却怎么也不踏实。重新上班后,胡师傅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可是这个要求却遭到了反对。
由于新长江物业公司不愿进行工伤认定,2010年4月,胡师傅来到合肥市人社局,自己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提供了各种材料后,人社部门表示还缺少胡师傅和公司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当初是签了,可是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都在公司。 ”让胡师傅无奈的是,公司就是不愿出具劳动合同。
“当初胡师傅摔伤后,公司已经给予了一定的补偿。 ”新长江物业公司一位姓纵的副总告诉记者,胡师傅想要进行工伤认定就是希望以此让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可是,公司已经在胡师傅受伤期间报销了医药费、支付了工资,因此这件事就一直拖着没有办。 “既然胡师傅这么坚持,我们可以提供劳动合同。 ”在记者的协调下,最终,新长江公司把胡师傅的劳动合同交给了他,并表示,涉及赔偿事宜将交由法律途径解决。(记者何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