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1.8亿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已到位,将尽快实施
惨遭意外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却逃逸,伤者的救命钱怎么办?今年省两会期间,意外交通事故中无法获得救助的伤者命运引起媒体关注,为何不能效仿外地成立专项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呢?昨日上午,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早在两年前就已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目前1.8亿元资金也已到位,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将尽快实施。
记者了解到,2004年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说要设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并具体规定救助基金主要用于交通事故抢救、强制险超出部分抢救费以及交通肇事逃逸后,给当事人或家属带来生活困苦的,都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
此后,全国各地基本上都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规定要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实施设立的仅有广东中山、浙江绍兴。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起,中山就将小汽车牌号拍卖所得、财政启动金、交强险部分资金、社会捐助等渠道的资金汇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向急需的申请人发放。据了解,广州市自2006年起就将拍卖小汽车牌号所得的1.8亿元,用作该项资金,但至今从未发放过,原因是广东省的实施细则至今未出台。
昨日,张杰明告诉记者,早在两年前,广州市已着手在做相关救助方案实施细则,但因省里也在做这项工作,就停下来等省里出台细则。如今两年过去了,广东省还暂未出台相关方案,近日广州市又重新启动这项工作。至于专项经费,暂时就是从拍卖小汽车牌号的1.8亿元款项中支付,至于将来是否还会有其他资金注入,“先用完这笔钱再说。”张杰明表示,专项经费用于找不到肇事人的意外交通事故,目前能保证的救助范围至少是基础救护,至于具体实施时间,张杰明表示,“希望尽快吧。”■新快报记者黄琼 陈红艳 黎秋玲 尹辉 牟晓翼 实习生 林园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