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其它保险
其它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6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4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5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1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8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8
 
其它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其它保险 → 其它保险
上海医保“封顶线”提至28万 调整三项工伤待遇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4/2 0:40:39  点击:1947

  东方网41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今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将从7万元提到28万元。这道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则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在昨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保局副局长鲍淡如表示,此举旨在尽可能减轻医保病人的负担。

  医保封顶线提高

  市人保局副局长鲍淡如表示,41日起,上海市医保进入2011医保年度。该年度将于2012331日结束。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决定,自20114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也将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则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此外,经市政府批准,2011医保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自付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做调整,仍然按照201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将于41日计入,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的标准也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本市小城镇医疗保险相关标准参照上述精神,均维持2010医保年度标准不变。

  突破封顶线,上海还有一个地方附加的保险基金,仍然承担80%的费用。这样的政策设计主要对有这样需求的人提供了更好的托底性的保障。他说。

  调整三项工伤待遇

  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将从41日开始,调整三项工伤待遇标准。两项标准涉及工伤人员本人,还有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

  记者了解到,201012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为:致残一级增加300/月,致残二级增加280/月,致残三级增加270/月,致残四级增加250/月。

  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的标准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170/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30/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00/月。

  此外,201012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中,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协保就业补贴放宽

  鲍淡如还介绍,为缓解协保人员的生活困难,鼓励其通过自身努力实现比较稳定的市场化就业,上海将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策的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所有的协保人员。这些协保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的,都可申请按月领取相当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补贴。

  据介绍,协保人员是本市推进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采取特殊分流安置办法所产生的特殊群体,他们为改革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鲍淡如表示,目前尚未退休、仍然在就业年龄段的协保人员还有14.45万人。政策放宽之后,假如他们都通过自身的努力就业了,就都可以申领就业补贴。按照今年已经调整的最低就业标准,一个月可补贴640元。同时,这个政策也会作为长期政策实施。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从一案例谈建工险安工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下一篇: 农行坑农 30万抚恤金被忽悠成300份保险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