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逾期10天未年检,会有什么后果?
周司机差点要为此承担50多万元的赔偿金。因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认为他属于无证驾驶,所以拒绝了他的理赔申请。
没有年检,是不是就等于无证驾驶,司机是否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近日,同安区法院针对这一争议作出了处理。
轿车撞上摩托车
2008年5月21日下午2点,轿车司机周某驾车从同安区安溪路口加油站内驶出,右转弯进入机动车道。这时,摩托车驾驶员老庄靠着机动车道右侧正常行驶着。
由于轿车从加油站内突然窜出,老庄没反应过来,他一时蒙了,紧接着“砰”的一声,轿车车头撞上了摩托,老庄倒在了血泊当中,被送往附近的医院。经过九天的抢救治疗后,老庄不治身亡……
事后,经交通事故认定,肇事车司机周某未让车道内的直行车辆先行,应负主要责任。
不久后,老庄的家人一纸诉状将肇事者周司机和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他们承担事故损失的70%,即人民币495361元。
驾照过期10天未年检
在法庭上,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却认为,事故发生时周司机所持驾照没有年检资料,属于无证驾驶,依法不予理赔。
不过,法官说,驾照过期未年审或未换证的,超过一年才会被吊销,而周司机的驾照仅超过10天未年检,因此不是无证驾驶。所以法院认为,肇事司机所持驾照在有效期内,尽管超过了年审日期,但逾期不足一年,未被吊销,仍然合法有效。
因此,法院判决认为,保险公司要在交强险赔偿额度内,向原告支付120000元;而肇事司机周某应承担411367元的赔偿责任。
判决后,又出现了新的争端。原来,周司机的肇事车不仅投保了交强险,还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第三者险。所以周司机在被法院判决支付411367元赔偿后,向这家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可商业保险公司同样认为周司机属无证驾驶,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最终认赔
保险公司不赔,周司机又说没钱赔。无奈之下,受害者老庄的家属再次来到同安区法院,向该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希望法院能让保险公司支付这笔赔偿。
同安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许瑞敏说,由于一审判决中已经确定了周司机驾照未年审并不属于无证驾驶,若因为同样的理由,让周司机再一次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不仅手续繁琐,还得耗费大量时日及人力物力。
因此,执行局对这家商业保险公司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冻结该公司账户481106元,请保险公司协助周司机执行法院判决,赔付受害人经济损失。收到法院执行局的裁定书后,保险公司立即对此做出反应,向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书。
随后,执行法官召来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履行赔付义务。目前,受害人家属已经顺利取得赔偿。
律师说法
驾照过期不等于无证驾驶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驾驶证超过规定期限未年检与无证驾驶不能画上等号。
“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资格和取得后被注销两种情况,也就是说,在取得驾驶证后到被注销前的这段时间,都不属于无证驾驶。
所以,如果在年检到期后到被注销前的这段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