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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丢5000元货物只赔900元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5/5 16:59:58  点击:3689
 

   物流公司称客户没买保险不肯全赔 律师质疑不合法

  广州商家韦先生和林先生分别被运丢货物,却因没有购买保险,无法索回心中的“合理价钱”,难免怀疑是“物流人员故意而为”。记者发现,类似纠纷在石牌等商家聚集地并不少见,但多数不了了之。

  文/记者何道岚 实习生李天研

  案例

  电脑主板运丢

  物流只赔350元

  在石牌西路经营电脑配件的韦先生于2月12日委托一家深圳的物流公司运送近6000元的电脑主板到重庆。他选择了较为安全的“货到通知”——货物到达后,须得到发货方的同意才能出货,以避免被人冒领货品。“货到通知”运费35元,比普通运送方式贵10元。正常最多一周就能运抵的货物,韦先生等了2个月,一直没等来货物到达的通知。

  前天,韦先生终于接到物流公司电话。“他们称内部原因把我的货物运丢了。”韦先生说:“一开始,物流公司按合同赔偿运费的2倍,见我无法接受,对方又给我一个‘优惠’,赔运费的10倍,近6000元的货物只赔350元,叫我怎么答应?”

  韦先生没有买保险,他出示了货运专用运单,在保险金额一栏,他的选择是“不”。运单正中处,一个蓝色印章清晰提醒:“请自觉参加货物报价运输,否则按运价的2倍赔偿。”

  没买保险

  全额索偿遭拒绝

  同样在石牌西路做电脑配件生意的林先生也遭遇了相同的经历。3月4日,他通过广西一家物流公司,把价值5000元的电脑配件从广州发往柳州。

  林先生称,当时办理了货物价值声明,额外支付了5%。即25元的货物保价费。半个月过去了,货物仍未送达,林先生致电物流公司,才知道货物丢了。他要求物流公司全额赔偿货物价值,却遭到拒绝。“他们说我没有交货物保价费,只同意赔偿运费的30倍。”

  5000元的货物只能得到900元的赔偿,林先生无法接受。昨天,记者看到了林先生的托运合同,“托运人声明货物价值”与“货物保价费5%。”的表格下面,分别写着“5000”与“25”。然而,这两个数字其后又被划掉。最后总收费金额为30元,并没有把25元的货物保价费计算在内。

  现状

  多数纠纷不了了之

  石牌是广州最大电脑配件的集散地,大大小小的电脑配件公司难以数计。林先生和韦先生都表示,同行丢失货物的案例也时有耳闻。但最后结果都是不了了之。记者在石牌采访期间,也听到不少商户为此类纠纷而抱怨。

  货物真的弄掉了吗?林先生对物流公司的说法半信半疑。“我觉得这里头有猫腻,可能是物流公司员工私拆贵重货品,变卖之后以丢失为由,以远低于货物价值的价格赔偿发货者,从中赚取差价。”

  自己声明了货物价值,最后又没有交货物保价费。林先生猜测:“如此一来货物的价值就泄露了,运货方知道丢失的成本远低于变卖货物的收益,可能就把我的货拆箱私吞了。”

  物流公司

  没买保险无法全赔

  记者找到了运失韦先生货物的物流公司,投诉部的王女士回应,运单上有详细的托运人须知,显眼处还加盖了购买保险的提醒,客户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王女士说,如果客户未购买保险,按合同是赔偿2倍运费,但有时为了留住老客户,公司可以把赔偿提高至运费的10倍甚至20倍。至于购买保险的客户,保险公司一般会予以货物价值80%的价格赔偿,有些客户仍不满意,货运公司愿意自掏腰包弥补剩下的部分。

  “如果客户没买保险,遗失之后又漫天要价,我们也很为难。物流公司只负责运货,并不会探究货物的价值。”王女士说,“物流公司动辄几十件上百件的货物,工作人员不可能拆箱窥探货品价值。”

  律师

  实际损失难举证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许瀚律师表示,合同上的赔偿协议属于格式条款,在某些个案里是明显偏低的。虽然双方在合同上作出了相应的约定,但在约定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的时候,法律允许约定方将赔偿的金额调高至其实际所受损失的金额。简而言之,若事主损失5000元货物,物流公司就应该赔偿5000元。

  “问题是货物的实际价值难以证明。”许瀚表示,自己也曾经历类似的纠纷,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原因就是丢失的货物,价值几何已经难以取证,“同样一台电脑,有的值1000元,也有的值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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