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赔网www.baopei.com.cn 保险理赔第一门户网站
新快报讯 记者 周龙凤 通讯员 卢建华 报道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人社局获悉,佛山市政府近日同意并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转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从2011年1月1日起,佛山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每人每天21元提高到每人每天35元。
同时,工伤职工经同意转到外地就医的,其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转入院前该两项合计暂按每日不超过200元的标准执行,即交通、食宿两项每天最多可报销200元。据了解,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