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冲冲地花了120元快递费将新电脑寄到贵州朋友那,谁知,朋友收到快递后发现价值850元的电脑液晶显示屏竟被压碎无法使用。近日,一脸焦急的消费者陈颖向县消保委反映了此事。
记者从消费者陈颖处了解到,5月1日,在玉工作的陈颖买了一套全新的电脑,在一番精心的包装后,他把东西搬到申通快递解放塘收件点寄件。由于电脑显示屏是易碎品,虽然他自己亲手包装得严严实实,但心中还是有一丝担心。在填写寄货单时,陈颖特别提醒快递员里面装着电脑,在运送途中要小心轻放,并在寄件单上写明是一套电脑。
快件寄出3天之后,最令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朋友接到快递后告知陈颖,里面的电脑液晶显示屏被压坏了。于是,陈颖找到快递公司负责人要求赔偿,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第二天,陈颖来到了收件点找到了该处的负责人王老板,他将来意说明后却得到王老板强硬的回应。
“当时,那位王老板带着完全不是想解决问题的态度,告诉我这个事情不归他们管,他们只负责运货,中间出了什么事他们管不着。”陈颖对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和“这事不归他们管”的说法很是气愤,据理力争还是无果,他便将此事投诉至申通快递台州公司,可是得到的回应令他更为诧异。“申通快递台州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每个地区的业务都是包出去做的,不是直营店,出了什么事情还是应该直接找当地的寄货点。”
来回踢皮球的回应让陈颖倍感无奈,于是,他想到了求助县消保委。得知该事件后,县消保委出面调解,在县消保委的耐心调解下,申通快递解放塘负责人王老板同意按液晶显示屏的原价赔偿给陈颖,但由于这套电脑的其它部分商品已安全送至收件人处,要收取90元的快递费,所以赔偿了760元给陈颖。
虽然得到赔偿,但陈颖感觉对快递寄送很失望,他说:“快递公司的货物量比较大,所以他们在搬运和派送过程中都不可能做到轻拿轻放,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以后要是还有什么容易损坏的物品还真不敢再拿到快递公司寄了。”
近年来,随着网购时代的到来,快递业也在不断发展,但行业发展速度快,从业人员的流动性也给快递带来了很多弊端,消费者邮寄的物品被损毁、丢失的情况屡屡发生,由此引发的投诉案件也接踵而至。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县消保委接到的投诉案件中,属于快递投诉的就有10件,其中大多数是由于货品遗失和损坏引起的。
对此,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快递公司涉及的问题不少,很多不规范。作为消费者,应该懂得如何保留证据维权、增强维权意识。其中,提供发票等证据是必要的,否则只能吃“哑巴亏”。很多消费者为图省事,也不会去维权。如果协议内容不规范、不明确,比如应约定送达时间而延时具体怎么赔偿等,如果消费者为此来投诉,很难“举证”。如果物品受损,消费者也很难判定是快递所致还是商家货物质量问题,想维权也很难。
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消费者有贵重物品需要快递,建议消费者最好在寄送快件时要求增加保价这一项目,支付一定金额的保价费,这样一来,如果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的情况,消费者就可按照保价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