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机器损坏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99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48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414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809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98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36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84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48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48
 
家庭财产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财产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
财务经理虚报火灾损失骗领保险金593万元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5/26 0:36:59  点击:3463

本报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廖蔚)东莞石碣鸿友电子厂因电线短路发生大火,烧毁了一批厂房、仓库的原材料、纸皮等财物。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电子厂财务经理、台湾男子龚某凯将已经退港处理的物料作为火灾损失报给保险公司,通过这种手法骗取保险金593万多元。

昨日,鸿友电子厂和龚某凯涉嫌保险诈骗案由东莞市第一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龚某凯认为起诉书内容不属实,拒绝认罪。因为案情复杂,举证材料和证人较多,该案审理花费了一天时间。该案将择日宣判此案。

虚报损失进行保险诈骗

2008年10月7日22时许,鸿友电子厂因电线短路导致厂房、仓库发生火灾,烧毁一批电子原材料、纸皮、胶纸废品等财物。火灾发生后,工作人员将仓库管理系统内显示存在的货物作为损失上报给负责该厂火灾报损工作的龚某凯,再由龚某凯报送给负责损失评估的公司。

在统计报损数据过程中,仓管员发现火灾报损资料包含了已退港处理的部分电子电路板物料,仓管员于是将该情况告知了龚某凯,龚某凯再上报该厂总经理刘某文(另案处理)。

然而,刘某文并没有要求龚某凯对保险索赔资料进行修正,龚某凯仍然将包含已退港处理的部分电子电路板物料的数据作为火灾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

经评估公司统计,鸿友电子厂在火灾中定损金额4866万多元,报损货物中包含2008年9月19日已退港的部分货物定损金额1196万元、理算金额441万元,另外还包括了2008年9月26日退港的货物定损金额为410万元、理算金额152万元。综合以上数据,鸿友厂共诈骗保险公司保险金的金额为593万多元。

检察院认为,鸿友厂为牟取非法利益,夸大损失的程度进行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另外,龚某凯身为鸿友厂财务经理,负责报损和理赔工作,是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鸿友厂和龚某凯的行为都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保险欺诈现象逐年上升 车险成重灾区
下一篇: 单方提供特别条款无效, 保险公司欲减责被判履行义务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