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保险公司想出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招数拒赔,诸如“鸡蛋属于动物?”“A证驾驶变型拖拉机就算无证?”,但仍然有逾八成的保险理赔案件被法院判决败诉。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商事审判白皮书,2010年该院民二庭共审理保险合同纠纷89件,保险公司的败诉率高达85.39%。
[案例一]鸡蛋属于动物?
2009年8月27日7时54分,陈某驾驶一辆满载鸡蛋的货车,由海安往上海行驶途中,因避让自行车,车辆向右侧翻,虽无人员伤亡,但所运鸡蛋大部分破碎。
事后,陈某依据保险合同要求被告上海某财产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险公司却拿出了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中的第八条第5款规定明确拒赔。原来,该条款规定,运输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认为,陈某运输的鸡蛋就属于“动物”,因此拒赔。陈某难以接受,诉至法院。2010年4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上货物鸡蛋的损失19200元。
[案例二]酒后溺死拒赔?
2007年1月3日夜里9时许,家住江苏海安的景先生在与朋友饮酒后至通扬河里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景先生的保险受益人遂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却以“被保险人醉酒而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人免责”条款为由,作出“解除保险合同,不予给付保险金”的决定。
在多次索赔无果后,景先生家人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公安部门的接警记录并没有记载景先生系因醉酒造成死亡,相反明确证明其系溺水身亡,遂判决南通某寿险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保险金10万元及该款利息。保险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8月20日,南通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三]A证不能开变型拖拉机?
2008年8月20日,李某驾驶启东人丁某所有的变型拖拉机发生撞车事故。事故发生后,丁某向某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要求给付商业三责险理赔款4.5万元。保险公司却以驾驶人李某持A证驾驶变型拖拉机属无证驾驶为由拒赔。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驾驶人李某所持A类驾驶证里注明其准驾车型包括G型车辆,变型拖拉机即属于G型车辆。据此,法院于2010年6月作出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给付丁某3.8万余元。但保险公司不服,向南通市中院提起上诉。不过中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保险公司依然败诉。
[案例四]:大蒜是蔬菜,投保人查词典胜诉
2009年,鱼台居民申军(化名)购置一辆大货车,并在某财产保险公司鱼台分公司投保了公路货物运输保险等一系列保险。去年7月5日,申军为鱼台县某物流公司运输24吨大蒜时,货车因线路老化起火,一车大蒜化为灰烬,造成损失3.8万余元。
事后,申军向保险公司索赔2万元,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规定,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不在保险货物范围内。保险公司认为,大蒜属于蔬菜,所以不能赔偿。去年8月20日,申军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保险赔偿款2万元。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大蒜是蔬菜,但未提供证明材料,保险条款中也没有对蔬菜的范围做出界定。原告投保人即参照《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大蒜的解释:多年生草本植物,花白色带紫,叶子和花轴嫩时可以做菜。地下鳞茎味道辣,有刺激性气味,可以做调味品,也可入药。而原告拉载的蒜头即为大蒜的地下鳞茎,所以不是蔬菜,而是调味品。
2010年12月7日,鱼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申军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