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锦法 成都晚报记者 陈悦) 徐先生驾车撞人后本打算下车查看伤者情况,没想到车主张先生却驾驶事故车逃离了现场,最后迫于压力两人才向警方自首。尽管被警方认定肇事逃逸,负事故全责,两人却想让保险公司买单。昨日锦江法院审理了这起赔偿案,两人没能如愿。
去年5月,张先生饮酒后让徐先生帮他开车。途中,徐先生驾车与刘先生的人力三轮车相撞,造成刘先生身上多处受伤。就在徐先生下车查看时,坐在副驾上的张先生却驾驶汽车离开现场,随后,徐先生也逃离事故现场。经公安机关通知,徐先生、张先生才到公安局投案。最终经认定,徐先生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司机徐先生却认为自己是在车主张先生饮酒的情况下帮忙开车,属于帮工,应该由张赔偿。而车主认为自己买了保险,就应该保险公司赔。刘先生没有办法,只好把徐先生、张先生和保险公司一起告到锦江法院。
锦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徐确实是有帮忙的性质,因此徐造成事故后,张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需赔付交强险部分。最后法院判决:刘先生的各项赔偿金共计36万余元,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徐先生和张先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保险公司已经赔付1万,徐先生也已经给付刘10万。锦江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向刘先生赔偿交强险部分的11万元。徐先生、张先生连带赔偿刘先生14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