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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游玩不慎被自家轿车撞伤 保险公司是否该赔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1/7/18 20:27:45  点击:2192

   外出游玩,不慎被自家轿车撞伤。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时,竟被保险公司拒绝。

   -事件回放

   与朋友相约外出游玩,特地让技术熟练的朋友驾车,谁知,途中出现小故障,竟被自家轿车撞伤,找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却被拒绝。提起这事儿,车主王萍(化名)很是无奈。

   去年3月,经过近半年时间的驾校学习,王萍终于如愿拿到了驾照。两个月后,王萍也像身边亲戚朋友一样,买了辆家用小轿车。

   赶上国庆放假,几个朋友相约自驾出游。由于是刚拿驾照不久,王萍特意让朋友李丽(化名)开车。

   到达目的地,安顿好住宿,大家直奔景区。白天里,几个人尽情享受景区的自然风光。到了晚上,他们就去品尝当地的特色小吃。很快,几天的出游结束,大家开始返程。

   没想到,返程途中,李丽开的轿车突然出现了问题,车右前轮突然没气了。李丽将车停到右侧应急车道上。同车的王萍与李丽下车查看。在她们准备更换轮胎时,后面开来一辆轿车,一时躲避不及,直接撞到了停在路边的王萍的轿车上。轿车一下被向前撞出十来米,将在车前查看的王萍和李丽两人撞伤。

   后来,经住院治疗,王萍和李丽康复出院。但此后,王萍就这次事故花去的医疗费以及误工费等损失向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对此,保险公司还拿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说是依据《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规定明确指出,被保险人是排除在交强险赔偿范围之外的。

   对保险公司的这种说法,王萍很是纳闷,事故发生时自己已经下车,对于自己车辆来说,自己就是第三方,为什么不能理赔呢?

   随后,王萍将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和事故对方车主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赔偿。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事故双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各赔偿王萍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

   -相关链接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交通事故

   1.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2.无证驾车或与准驾车型不符。

   无证驾车与准驾车型不符都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此种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3.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发生交通事故要在一定时间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调查评估,作出结论,若超出一定期限,保险公司可能无法进行调查取证,责任也只能由客户自己承担了。若客户在发生事故时虚报案情,以套取高额保险,不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4.发生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

   发生交通事故未通知保险公司与逾时报案一样,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5.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客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

   任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如果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客户都无权与第三者私下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只能按照客户的投保合同进行理赔。如果客户与第三者私下达成协议的,超出保险公司支付的部分只能由客户自己承担。

   6.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增加危险程度而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在发生转卖、赠送他人或其他一些改变权属行为时,都必须登记过户,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只能由原车主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以上据《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律师观点

   本期维权律师韩占幸认为,第三者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所受损失的保险。李丽、王萍是在驾驶乘坐的车辆发生故障停车下车,在车前准备更换轮胎时被后面上来的车所撞,此时,李丽二人已经置身于所乘车辆之下,即在涉案交通事故发生之时,已由“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关于涉案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按照车上人员责任险理赔的观点不能成立的。

   韩律师认为,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并不能以事故发生前是否乘坐涉案保险车辆作为判定标准。“第三者”与“车上人员”均不是永久的、固定不变的身份,二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转化。因此,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记者齐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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