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现年56岁的芦苞镇独树岗村村民钟某一纸诉状,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佛山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佛山支公司”)告上法院,缘由是2008年12月,钟某的子女为她在网上自助投了一份意外保险,但在理赔时却遭拒绝。
网购的便利、实惠为人称道,从小件的化妆品、衣服、饰品,到大件的家电、家私,都可以在网上“一网打尽”。但作为服务产品,如保险,是否同样适用于网购呢?在上述案件中,三水区人民法院表示,网上投保往往缺少与保险公司的充分沟通或者欠缺书面证据,为理赔带来一定的困难。
那么,网络投保的模糊地界究竟在哪?投保人又应如何规避,方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个案:
网上投保 理赔遭拒
2008年12月,钟某年事渐高,其子女为多一份保障,就通过互联网在平安保险网站为钟某买了一份一年期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险期限自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2月17日。保险限额分别为医疗费1万元、意外残疾10万元。
2009年7月28日,钟某被大客车撞伤,支付医疗费18.5万元,其中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钟某因抢救治疗自负医疗费2.5万元。且钟某因脑颅损坏致五级伤残,暂时难以恢复。
此时,其子女想到曾为母亲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希望能借此分担一部分的医疗费压力,于是依据自助打印的保单找当地平安养老保险公司理赔,要求其赔偿医疗费1万元、残疾赔偿金5万元。
不料这一要求却遭到拒绝。平安养老保险公司认为,该项保险业务系钟某购买保险后方由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剥离至养老保险公司的,他们只对剥离后签订的保险合同负责,故钟某保险合同的赔付人应为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而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提出,“合理医疗费用已由第三方全额赔付”,根据合同条款,肇事方已经赔付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再赔偿。且钟某受伤的部位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残疾情形,也不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总而言之,对于钟某的遭遇,不论医疗费还是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均不予以赔偿。钟某子女无法接受保险公司上述解释,一气之下就把平安养老佛山支公司和平安人寿佛山支公司告上了法庭。
调查:
网络自助投保与当面签约差别甚大
只要稍作分析便可发现,此间的焦点有二:谁是该保险合同关系的承保人及赔付人?所谓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要解开这些疑团,首先要了解网络投保的流程。
根据钟某子女介绍,网上投保与现实中当面签约有很大不同,该公司的网络自助投保流程大体如下:首先,投保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付款或者现场付款的方式缴纳保费,然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将保险卡片和卡册交付给投保人,保险卡片上有卡号和被涂层覆盖的密码。
按照卡片记载的网址,投保人登录平安公司网页后,在自助卡专区输入卡号和密码,以及被保险人身份,填写投保信息。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网络界面将出现《投保须知》,以及保险条款的下载链接,投保人可以下载条款阅读。最后,如若投保人声明“充分了解条款内容、同意条款约定”,电脑将自动生成保单号,出险后凭保单号理赔;若投保人不同意条款内容,保险合同则无法成立和生效。
该种投保方式的问题在于,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前就已缴纳保险费,且根据被告提交的投保界面打印件显示,即便投保人对保险条款有异议或者不同意条款内容,“投保须知”中都已告知“本保险不办理撤保、退保和加保”,换句话说,保费概不退还。
而且根据记者了解,该案中虽然是通过网上自助系统投保,但整个交易过程却是在现实当中进行,即钟某子女通过在保险公司的熟人购买了保险,再由熟人一手操办,完成整个下单流程。直至提起诉讼,钟某一家都没有见过保险卡片、卡册以及《投保须知》,唯一拿到手的,仅有一张自己打印的电子保单。
审理:
拒赔理由不成立 保险公司应赔偿
根据三水法院民二庭的季永峰法官介绍,由于网上投保没有书面的保险合同、没有收费收据、更不能显示是平安集团下的哪家子(分)公司,故钟某的家人在理赔时才会遇到因为相关保险业务剥离而导致赔付人不确定的情况。其次,保险公司拒付医疗费1万元的理由是受害人已经得到赔偿,这明显没有法律依据。对第三者已经赔偿的部分不予理赔尚可理解,但投保人钟女士自身支付的医疗费已远远不止一万元,该部分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最后,对于残疾赔偿金的问题,虽然条款明确约定“遭受《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者,按相应比例给付保险金”,但该条款生效的前提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充分说明了条款内容,且投保人同意该条款约定。具体到本案中,由于保险公司没有在投保人支付保费时进行事先说明,缔约后又不允许投保人办理退保,故法官认为该条款对具体残疾情形的限制无效,仍应当根据钟女士的伤残程度,按照社会大众对“残疾赔偿”的通常理解,参照赔偿比例予以赔偿。
经过承办法官的分析说理,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最终承认了该保险关系,并愿意作为保险人受理该业务,并与钟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意支付大部分赔偿款,该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体验:
网投全“自助” 网友应慎重
这是个非典型性的网络投保案例,那么完整版的网络投保流程也是如此吗?记者登录中国某知名保险官网,最醒目的内容便是“国庆啦!中国××旅游险大派送!境外旅游保险85折,国内旅游保险4折”的字样,其余页面多是各种保险产品的推介,如“××意外险3折”、“××少儿险5折”等,各项优惠确实让人心动。
记者点击进入××*意外险”链接,选择进入“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后,界面里用红色字体标注出“请阅读《一年期综合意外险适用条款》”字样,并附详细内容链接。投保环节分4步,分别为报价—填写保险信息—投保确认—支付。而在填写信息环节的“保单及发票寄送”选项中,可以自由选择“只需要电子保单”或“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然后进入投保确认环节,确认“投保人声明”,其中条款及相应免责部分都用红色字体标出,并附链接。同时记者注意到,在页面右上角的位置,挂有显眼的“在线客服”栏目,点击进入后,马上就有保险人员对话应答。
这意味着,网上保险购买更多是一种“自助式”,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告知网友保险内容、免责条例等,而是需要投保人在买保险之前,必须主动、全面地通过各种方式了解该保险的条款内容,对投保人的素质要求更高。
也由于这一特性,三水法院民二庭法官季永峰提醒市民:“通过网络为自己或他人自助投保是一种便捷实惠的投保方式,但往往缺少与保险公司的充分沟通或者欠缺书面证据,为理赔带来一定的困难,网友操作应慎重。”
■声音
质疑多过认可
对于这种新兴的投保方式,网友褒贬不一,整体来说,还是质疑的声音居多。在新三水网论坛上,网友“所谓伊人”坦言:网上买不“稳镇”啊,找身边的人买啦,“请叫我新哥”也说“感觉不是很靠谱。”发帖咨询的楼主“天南海北”则在数天之后回复称,连日来搜了一些网上资料,发现很多(保险)纠纷都是买的时候说的多好,真出了事要赔付的时候就问题一堆,这不保那不保的,还都有条款依据。“这些条款怎么不在投保人掏钱之前说?对保险越来越不信任了。”
不过楼主的回复很快被网友“Burberry622”反驳。该网友表示,不论是网上投保还是现实中买保险,真出了不赔付的事“怨不得人”。作为投保人,买保险前就应该多问多看多想,多问下身边人或者保险经理,看清楚里面的内容条款,千万不要盲目投资,或者羊群效应,而要多想下自己的需要。保险是有用的,但前提是要适合自己。如果自己没看清没问清,真出了什么事,就只能怪自己笨。
■主持人说
多问多看谨慎选购
与成熟的“实物网购”不同,网络投保是买卖双方的直接交易,没有第三方的制约,购买的产品是“承诺”,而且这个“承诺”的兑现受诸多条件限制,因此沟通,或者说保险公司“告知”的责任就显得异常重要。在这方面,无疑现实投保更有保障。
但正如黑格尔所说,存在即合理。网络投保的出现,是网络日益发达、人们生活节奏加快、保险公司“开疆拓土”等一系列因素影响的结果,合乎事物发展的“因果”关系。只是所有的新生事物都需要时间去发展、完善,所以网友们也不用太过讳疾忌医,在明确自己的需要后,多问、多看、多想,在切实享受网上投保实惠便捷的同时,给保险公司不合理的设置挑挑“刺”、提意见,加速其“进化”。
南方日报记者 黄艳姿 通讯员 洪宗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