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
五岁男童学校入厕遭豆浆烫伤下体
去年5月28日,合川区龙市镇中心完小(以下简称“龙市小学”)幼儿园大三班的5岁男童山山(化名),做完早操后第一个跑回教学楼去上厕所,却不慎掉进了放在厕所里的豆浆桶里,而桶里装着滚烫的豆浆,后来挑豆浆的工人发现了他,并找到老师将他送到医院。
当天晚上因为山山病情严重,被转往了西南医院治疗,经诊断,山山30%(30%深II度)的躯干、臀、四肢、生殖器被烫伤。在西南医院重症监护室里呆了33天,期间经历了刮痂手术,在仍然有7%的伤口未愈合的情况下山山出院了。
据孩子的父亲唐平介绍,烫伤后,山山的身体和心灵饱受折磨。“生殖器上也有疤痕,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心痛之余,唐平更多的是担心孩子的未来,“我现在急需用钱给孩子做后续治疗,以免让他留下后遗症,我会抱憾终生。”
赔偿:
学校说没钱赔保险公司未批复
据我市媒体报道,去年11月,记者向龙市小学采访此事时,该校幼儿园负责人龚斌表示,“山山被烫伤后,学校非常重视,不仅组织看望,还支付了前期治疗费用,也正在和保险公司协商理赔金额。将争取在该学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出一个让唐平满意的理赔金额。”
不过,各方却始终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唐平随即一纸诉状将龙市小学告上法庭。2011年8月18日,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判决,由学校赔偿原告山山残疾赔偿金、各类医疗费、续医费、伙食补助费合计226696元,精神抚慰金15000元,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赔偿款。
然而,山山和爸爸至今未拿到这笔赔偿金。唐平说,校方称自身经费困难,只有等保险公司理赔款到了,立马支付赔偿金。于是,他又多次主动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合川支公司询问理赔办理进度,“找到该公司的李大河经理时,第一次说国庆节之前能办下来;第二次却说要10月15日;前两天去问,他又说还得继续等到下周以后。”
多次催促无果,唐平在大渝网上发帖报料此事。他说,从孩子被烫伤到三方协商赔偿,从协商失败到状告学校,从法院判决到索要赔偿款,再到多次催促保险公司理赔无果,“一年半的时间,如此的艰辛而又漫长!”如今,山山都已从幼儿园毕业,上了小学一年级,却迟迟拿不到赔偿金做后续治疗,这也让唐平心急如焚。
学校:
保险公司迟迟不赔校方也着急
针对唐平所述,10月26日,大渝网编辑先后致电合川区龙市小学、太平洋保险95500全国客服热线、太平洋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合川支公司了解、核实情况。
龙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龚斌表示,该校曾购买太平洋保险“校方责任险”,山山烫伤一事经法院判决后,已及时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合川区支公司递交了理赔资料,期间也多次催促,但保险公司至今未批,学校也着急。“我们只是一个乡镇幼儿园,经费紧张,难承担巨额赔付,只能等到保险公司理赔了,我们才有钱支付。”
太平洋保险:
理赔金额巨大争取尽快理赔
针对此事,小编通过太平洋保险95500全国客服热线辗转联系上太平洋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经查实,该理赔案资料已顺利通过重庆分公司审核,但因金额较大,须提交至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总部审批,现仍在等待结果中。他表示,将再次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此事,尽快落实理赔款。
太平洋保险合川支公司李大河经理对此解释说,第一次向总部提交的资料中金额核算出错,未通过审批;国庆节后重新提交,又“恰逢公司上海总部相关负责人出差在外未归”,所以至今未批。“孩子出了这么大的事,公司会理赔的,将争取在本周内拿到理赔款,也不排除还需等到下周以后。”
然而,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唐平却反驳说:“找学校,学校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推说等总部批,总部负责人又恰好出差,这显然是找借口故意拖延,他们是想这周推下周,下周推下下周,一直推延下去。”
现象:
保险拖赔、拒赔
类似情况一再发生
实际上,遭遇保险公司长期拖赔、甚至无理拒赔的,绝非只有山山一家。10月21日,网友柯先生在大渝报料台发帖称,“去年11月他驾车在贵遵高速发生车祸,今年5月向太平洋保险重庆分公司上清寺营业部提交索赔资料,时至今日已5个多月,仍未理赔。”柯先生称,太平洋保险这样的做法,是“无故拖延、无理拒赔、误导欺诈”。
10月25日,发帖网友柯先生给大渝网编辑发来短信告知,他在当天下午终于收到了全额理赔款。太平洋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对此解释为,最初他们认为柯先生可能存在“骗保”嫌疑,因调查而延误了理赔。
而在今年上半年,网友赵先生也曾在大渝网发帖称,他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向平安电话车险报案后并交齐资料要求理赔,却被告知保险公司只赔交强险,商业车险部分由于车主“驾照未及时审验换证、属无照驾驶”,不予赔付。此后近两个月时间内,赵先生多次向平安保险提出抗议和投诉,均未获得回应,他也质疑平安保险公司是“店大欺客”,如此拒赔太不合理。
声音:
诚信缺失
保险也不“保险”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普通民众选择购买保险,就是为在遭受突发灾难时,能将自身损失降到最低。但若在此时,原本一起事实明确的保险理赔案,却因保险公司这样那样的原因,或“打太极”推诿塞责,或无限期久拖不决,落了个“打折”赔付、甚至索赔无果,试想,当事投保方能坦然接受?可以说,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打的折扣,抹煞的正是自己本当恪守的诚信品质。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诚实守信是所有市场主体都概莫能外需恪守的基本商业道德。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重合同、讲诚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鉴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对保险公司的诚信要求也要高于一般的民事活动。出于公众的依赖,保险公司本应是最讲诚信的公司,更不该出现“投保容易理赔难”之业内通病。
然而现在,不少民众对保险业心存疑虑,主要原因就在于个别保险公司因诚信缺失而导致的惜赔、拖赔甚至无理拒赔的“理赔难”现象。游说保险时,将其产品的受益好处吹嘘得天花乱坠;轮到理赔时,却消极推诿,对客户冷漠以待。长此以往如何才能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起保险的公信力呢?
看来,保险业的有效监管机制还急待建立、健全,不能给任何自食其言者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