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物流公司的失误,6箱鲜活的丹东特产梭子蟹全部变质腐烂。本打算过节时给亲友送份礼物的李先生不仅没有完成心愿,反而因损失赔偿问题与物流公司闹到了法院。
2011年12月末,李先生想给住在深圳的大哥送点丹东特产梭子蟹作为年货。因海产品对鲜活性要求很高,李先生找到了一家他认为送货比较可靠、快捷的物流公司,帮其用陆运加空运的方式将6箱活蟹运送到深圳。可是,当天晚上货到后,李先生的大哥却发现装活蟹的6个保温箱全部损坏,箱内的梭子蟹也全都变质。
经调查,李先生发现问题出在了空运环节上。由于是运输问题,李先生找到了送货的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却推称自己仅负责陆运,空运造成的损失应由航空公司负责赔偿,李先生应找航空公司。李先生因并没有直接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无奈之下,他将物流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与物流公司签订了交接明细单,物流公司为李先生空运活梭子蟹6箱,李先生支付运费200元。该明细单后附有契约条件,约定了托运人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从航空公司货站的运输事故签证单上看,空运卸机时这6箱货物包装已经破损。物流公司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负有履行或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的责任,对全程运输负有承运人的义务。据此,法院判令物流公司赔偿李先生的损失及200元运费。
作者:于义 远明珠 来源:鸭绿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