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涂明) 福建邵武一农民买了中国人寿保险的一份意外伤害险,不久后因身体突然发热去医院,医院诊断,该男子因恙虫病导致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后抢救无效死亡。
投保人的妻子向中国人寿邵武市支公司申请理赔,遭拒。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投保人是因疾病而死,不是意外伤害致死。近日,死者家属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6.3万元。被虫咬,属不属于意外伤害?意外险能否赔付?记者采访发现,多家保险公司对此看法不一。
买完保险不久,因恙虫病去世
去年9月5日,邵武市卫闽镇农民邱某,在中国人寿邵武市支公司业务员推销下,买了一份该公司名为“吉祥卡(B)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的意外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是邱某,受益人是其妻彭女士。保单自去年9月6日生效,保险期为一年。
去年11月1日,邱某突然发烧发热,急忙到邵武市立医院就诊,5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邱某因恙虫病导致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住院期间,邱某花费了3.2万余元。
邱某妻子彭女士想起丈夫买了一份意外伤害险,便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业务员申请理赔。
过了不久,中国人寿邵武市支公司向彭女士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称此次事故该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只能退部分保费53.95元。
算不算意外伤害,双方各有说法
彭女士见保险公司拒赔,便到法院状告该公司,要求理赔。
保险公司认为,邱某投保的是意外伤害保险,而其死亡是因患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恙虫病、急性肾衰竭等疾病,并不是意外伤害所致。也就是说,邱某是患病身故,非因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提出,恙虫病是自然疫源性疾病,属于“其他传染病”,不属意外伤害险的理赔范围。
彭女士的代理律师陆榕海表示,保险公司混淆了投保人邱某真正的死亡原因和患病症状之间的区别,以逃避理赔责任。根据医院诊断,邱某是因恙虫病导致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医院的定义,恙虫病是因恙螨幼螨叮咬人体导致,而且该病只有被恙虫叮咬才会产生。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原因导致恙虫病。而被恙虫咬伤,是邱某无法预见、超出其本意、突然发生的事情,符合意外伤害险中“意外伤害”的定义。所以,保险公司应理赔。
近期,此案将在邵武市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