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黄丹记者徐亢美)保险代理人错把投保人勤杂工老陈的职业填写成“纺织、成衣制造工”,保险公司却认为投保人存在隐瞒行为,拒绝承担理赔责任。这起网络投保纠纷案昨一审审结,经浦东新区法院调处,被告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原告12万元。
本案老陈所在的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通过网络投保为员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名叫“东方福卡”,勤杂工老陈得到两份。
保险合同履行期间,老陈发生工伤事故,从工地脚手架摔下后不治身亡。老陈妻子找到丈夫的“东方福卡”后,便以被保险人家属身份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要求保险公司按约定支付16万元。不料,保险公司拒绝了老陈妻子的理赔要求,认为老陈没有填写真实的职业,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不予赔付保险金。于是,老陈妻子提起诉讼。
庭审查明,无论是“东方福卡”背面的说明,还是投保网站的页面,均说明只有特定的三类职业人员,即“纺织、成衣制造”类工人才能参保,勤杂工不在参保范围。原告认为,投保人老陈60多岁,不仅文化水平低,也不懂网络操作,投保事宜都是由保险代理人一手操办的。法庭上,当事的保险代理人承认,老陈等被保险人的信息都是由其填写的,因网页上的职业分类中没有勤杂工一项,就选了“纺织、成衣制造工”。
(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