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医疗健康保险
理财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6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4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5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1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8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8
 
医疗健康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人身保险 → 医疗健康保险
被保险人被杀害 太平洋人寿借口斗殴拒赔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2/5/31 23:46:00  点击:2933

被保险人三年前被杀害,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定案,保险公司却以报案人的口述为依据,认定被保险人与犯罪嫌疑人存在“斗殴”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拒绝赔付。日前,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保险合同中的“斗殴”约定不明确,判决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2004年5月,哈尔滨市居民沈某在太平洋人寿哈尔滨支公司购买了一份“太平盛世-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每年交保费984元,交费期限20年。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如因意外身故,保险公司给付2万元保险金。合同还约定,被保险人如因斗殴等导致身故,保险人不担赔偿责任。

  2008年7月31日晚,沈某被犯罪嫌疑人张某约出去谈事后被杀害,张某至今在逃,没有归案。沈某家人以沈某意外身亡为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却认为,沈某是在斗殴中死亡的,属于免责条款约定的范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犯罪嫌疑人在逃,案子一直没有结案,谁给案子定性为双方斗殴?保险公司太霸道了,凭什么可以自行给案子定性?”沈某家人认为,保险公司是在找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属于恶意拒赔。2011年5月,沈某家人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庭审中,保险公司以当地公安机关刑事登记表为依据,认定沈某在斗殴中被张某杀害。保险公司还称,由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逃,沈某死亡的真正原因需刑事案件侦查完毕,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才能认定。因为沈某存在“斗殴”的可能性,所以保险公司至少现在不应当给付保险金。

  在公安机关的登记表中,记载了沈某儿子当时报案时的描述:2008年7月31日,父亲沈某与张某约好在红星林场谈事,双方随后发生斗殴,父亲被张某砍伤在送医院后死亡。沈某家人认为,刑事案件登记表只是报案人的陈述,是典型的传来证据,不是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不能作为事实认定依据。沈某家人还指出,保险公司拒赔决定书清楚地写着拒赔理由是“斗殴”,而在庭审中又改称只是存在“斗殴”的可能性,保险公司以一种不确定的“斗殴”行为作为拒绝理赔的依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1年12月9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所签保险合同有效,而合同中对“斗殴”的约定不明确,且斗殴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保险公司没有对免责条款尽到着重提醒的义务。据此,判决保险公司给付保险赔偿金2万元。
  原告和被告均对判决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

中国消费者报 刘传江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风光不再 万能险成“明日黄花”
下一篇: 你可能被拒赔 买保险要知这6点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