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初,王女士以9.8万元的价格,从北京一家酒类销售公司购买了两箱15年茅台酒。9月15日,王女士接到东航货运部的电话,让她去提货,但当天却被告知没找到货,让她第二天再去。第二天王女士再去,还是被告知没有找到货物。
王女士一下子慌了神,赶忙给北京的销售商打电话,销售商说已经发货了,再询问受托的北京蓝浦祥货运公司,也称已经交由东航运输。但东航货运部却对王女士说,这事东航没有责任,那两箱15年茅台根本就没有上飞机。之后,王女士先后十多次找东航货运部进行协商,始终没有结果。
东航货运部一位姓金的负责人告诉她,物流中丢货很正常,这事最多按照货物丢失处理,赔偿标准是每公斤不超过100元,两箱茅台总重33公斤,可以给王女士赔偿3300元。
市场价值超过10万元的茅台酒被弄丢了,却只能赔偿3300元,这样的结果让王女士很难接受。这位姓金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这事只能怪王女士的茅台酒没有办保险,按照航空运输的赔偿规定,只能赔这么多钱。
东航的态度和做法让网友很愤慨,网友“单飞比较红”说:“丢了黄金,按钢铁的价赔给人家。东航真会算账。”网友“水桶”说:“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如果说东航看上了我们托运的好东西,都可以以每斤5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
且不论东航是否恶意拒赔,但其给出的理由还是值得关注的,那就是“没有办保险”。这里提到的,是货物运输险(简称货运险),即针对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种货物险保障。开办这种保险,是为了使运输中的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航空和联合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
那么,是不是投保了货运险,就可以高枕无忧呢?
深圳市的张小姐委托深圳市某快运公司托运15件总价约5000元的物品到湖北省潜江市,并购买了保险。途中,物品中价格最高的电子琴丢失,快运公司只同意按保险额的1/15给予赔偿。该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说,张小姐确实委托该公司托运过一批货物,一共有15件,购买了总价5300元的保险(统一购买,没有单件单保)。该批货物在到达目的地后,经检查发现,丢失了一架电子琴。刘先生表示,对张小姐的赔偿,公司有明文规定,该批托运货物总共15件,每丢失一件,按投保额5300元的1/15计算,张小姐可以获得353元的货物丢失赔偿。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货运物品要投保货运险,才可以获得相应保障,但最好是单件投保,如果打包投保的话,很可能发生与张小姐一样的遭遇,无法获得合理赔偿。
此外,本刊特约理财师提醒,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必须到保险公司或合法的保险代理处办理,而不能凭电话或者在街上购买保单。只有取得保险公司统一编制的专用货物运输保险单,才是有效的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