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
职业病赔偿
工伤认定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4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2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89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88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76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0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5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28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3
 
工伤赔偿 当前位置:首页工伤保险 → 工伤赔偿
16人工伤诈骗团伙作案13起得手27万元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3/12/16 1:00:17  点击:2886

16名男子沆瀣一气,利用“小鬼”(注:指受伤后到工厂、企业假装工伤的人)手头紧想赚钱的心理,伤了“小鬼”的手“做工伤”,向用工企业索赔,近日这伙人被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两天连审,昨天惠山区法院审理认定,程某某、王某某、乔某某等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16名被告人七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千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事发
“小鬼”连骗两家厂企业主对质捅破窗户纸

    许先生在山北开了一家电机维修厂。今年2月和3月,通过厂门口张贴的招工启事,招募到应征装配辅助工作的缪姓男子。入职两三天,缪某就在车间摔倒了。许先生的妻子准备了5000元,送缪某去中医院看病。奇怪的是,缪某拖着不肯看病。住院两三天,他的“姨父”提出“私了”,开价18000元,理由很“中肯”:缪某在老家有医保,且有人照顾,看病也比在无锡便宜。经压价,许先生夫妻赔偿15000元了事。许先生留了个心眼,要求在山北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签好“私了”的协议。没多久,许先生就接到钱桥派出所的通知说,这起工伤事件有猫腻。“他不过在试用期,厂方的工作要求并不高,想观察一下他的工作表现再商谈工资、社保问题。没想到他这么胆大,在有监控的车间假摔。”
    主审法官朱杰焰表示,“小鬼”齐某某在钱桥一家钢管厂得手后,第二天去了阳山一家企业,上班不到两小时就摔了一跤,手臂骨折了。巧合的是,两家企业的老板素有业务往来。当阳山的企业老板叹起苦经,钱桥的企业老板起了疑心,打听伤者的姓名和事情的来龙去脉。听得伤者的姓名一致、手段相仿,两位企业老板恍然大悟,冲到医院去对质。齐某某等人眼见事情穿帮,悄悄溜走。两家企业报案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16名被告人绳之以法。

案情
16人疯狂“做工伤”13起涉案金额27万余元

    经调查,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程某某、王某某、乔某某等16人,分作两三个组,合谋到惠山区、锡山区、北塘区、南长区等地的厂企,采用伪造工伤事故的手法疯狂作案13起,总计骗得27.5万余元。
    该工伤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老板”负责诈骗活动的总体工作,主要是后勤保障、联络人员。由“招人头者”负责在网上发布信息招募“小鬼”。在“小鬼”找到工作的前后时段,“开伤者”击打“小鬼”的手臂致其尺骨骨折。“小鬼”趁上班时找机会摔倒假装受伤。治疗期间“谈判者”冒充亲属,以私了名义跟企业“谈判”骗钱。
    “开伤者”王某某参与了每一起诈骗。他用一尺多长、自来水管粗细带有钉子的钢管砸“小鬼”的手臂,只要骨头移动,表面没肿就行。每一回动手他能赚得 1500元。他辩称,因为“老板”欠了几笔动手费,每次追讨都被要求下回出手后再给钱。
    程某某冒充“小鬼”的家属出面跟企业方交涉。每次出面,他都能分得诈骗所得的30%-40%。其实,除去“老板”拿30%左右,陪护拿10%,一般的“小鬼”只能拿10%-20%。有“小鬼”回忆被砸称“疼得死的心都有”,有两个当场晕了过去。怕“小鬼”有跑掉、报警等破坏诈骗活动的行为,陪护的同伙全程紧跟。

释法
无锡工伤补偿标准居全国前列企业用人需注意细节

    承办法官分析,本案系新类型的工伤诈骗案,被害单位多为小微企业,从事机械、钢铁、建设等行业。这类用工需求量大、人员流动性强、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成了犯罪分子行骗的首选。此类犯罪的特征明显,遭遇“事故”的工人一般都是新进企业工作,上班时间都很短,大多不超过一周。工人受伤后,坚持回老家治疗,理由是在本地治疗,企业付的治疗费都到医院的账上,赔偿后到手的钱相对较少。如果回老家治疗,企业给的钱都是直接到行骗者的手中。工人主动要求“私了”,一般提出远低于正规途径所能赔偿到的费用,借此博得企业的同情,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以向劳动管理部门举报为由施压。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希望息事宁人常选择“私了”。
    市劳动监察大队陈建斌表示,无锡的工伤赔偿标准居全国前列,诱导了假工伤事件。他接触的事例中,有劳动者在企业工作一年自称得了尘肺,其实早就患病了。工伤事件中需企业进行用工举证,有的企业苦于无证据只得认栽。由于恶意工伤求偿的事例频频出现,江苏省或将进行科学化调整。
    法官提醒,发生了工伤事故,企业主既要积极采取措施使受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也要注意充分保留证据掌握真实情况,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不要轻易“私了”。企业在员工入职时要严格把关,及时进行体检,登记相关信息,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晚报记者 邹皓美)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农民工未办社保 可先办工伤保险
下一篇: 高龄农民工,可否主张工伤赔偿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