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474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961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803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9173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950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8313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734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7013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6192
 
交通事故 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司机被甩出遭压亡 保险公司不赔第三者责任险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4/3/27 23:21:54  点击:1951

  车祸瞬间,司机被甩出车外反遭碾压身亡。这场离奇的车祸发生后,司机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保险公司在车辆的交强险范围内理赔。但遭保险公司拒绝,司机家属无奈诉至人民法院。

  车祸

  司机被甩出遭压亡

  去年6月11日凌晨,李某驾驶陕D重型半挂牵引车,满载货物行驶在312国道上。因李某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撞上路左边的山体。

  正在此时,李某或出于保护自己的原因,他松开方向盘后立即起身,结果被甩出车外(车辆右侧),岂料车辆向右侧倾翻,李某当即被车碾压死亡,同车坐在后排的另一人受轻伤。

  经了解,事故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所以李某的家属欲通过保险理赔。但是在找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咸阳支公司”)时,该公司以受害人不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为由,拒绝赔付。

  无奈,司机家属将平安财险咸阳支公司起诉,要求其依法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计22万元整。

  争议

  车上人员是否转化为第三人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一审此案。原告家属认为,事发时司机李某被甩出车外,落地后发生被该车碾压的交通事故,李某已由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第三者责任险。

  平安财险咸阳支公司辩称,李某明显属于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交强险将其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另外,关于事实部分李某为保护自己在被甩出车外被自行驾驶车辆压死,没有事实依据。

  保险公司认为,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本车以外的损失,而李某不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保险公司遂要求法院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庭审

  一审判赔保险公司上诉

  经一审查明,秦都区人民法院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驾驶的挂重型牵引车在平安财险咸阳支公司处投有交通强制性,虽然交通强制险赔付范围是针对车辆外第三人,但事发时李某被甩出所驾驶的车辆外,后随即被该车辆压死,应属于交强险所设定的第三人。

  故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原告关于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共2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上诉。他们对车祸中司机被压过程和被压时身体位置提出质疑,并坚持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是本车司机,属车上人员,不是保险车辆的第三者。所以,依照保险条款约定,保险公司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受理此案,近日将对这起案件二审宣判。

  律师

  一审判赔符合常情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长江说,司机被自己车辆撞死的保险合同纠纷,死者算不算“第三人”往往成为保险公司如何赔偿的焦点。关于保险公司上诉理由,与其他案件不同,李某在身份认定上争议更大,因司机当时并非主动下车,这个过程或许并不是受李某自己控制,这种情况能否使李某的身份从“车上人员”转变为“第三人”,确实值得商榷。

  “因为无明确法律规范可循,法院往往本着一般司法原则审理案件,判决结果倾向于弱势群体一方。”朱长江说,购买保险目的在于降低单独个人承担风险的能力,法院一审支持原告诉讼基本体现了设立保险法律法规的目的,“所以法院一审判赔是符合常情的。”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成保险业行规 被批是霸王条款
下一篇: 驾驶证过期保险公司拒赔 武进法院审理后驳回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