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5月29日电(梁杏柳 谭召日)5月27日,经武宣县人民法院强制划拨,被摩托车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莫德毅的家属终于从保险公司拿到了11.35万元赔偿款。
2013年7月11日,时已六旬的老人莫德毅到已出嫁的女儿家中吃饭,晚饭过后其返回自己家中。当其走到武宣县金鸡乡马良村路口时,被驾驶摩托车的陆华东撞倒,莫德毅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陆华东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莫德毅不负责任。
事后陆华东已主动赔偿莫德毅家属经济损失30000元,莫德毅亲属在与保险公司索赔余下的各类经济损失无果后,遂诉至法院。武宣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应赔偿给莫德毅亲属11.35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然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莫德毅的亲属便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多次找到保险公司负责人,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但该负责人均以目前公司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支付。最后,主办法官来到银行查询保险公司的账户,发现有存款200多万元,当即依法划拨案款11.35万元到法院账户。5月27日,莫德毅亲属拿到了11.35万元的案款,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