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 合肥网 无线合肥讯 (王永民 欧阳徐中) 为了能够拿到保险理赔,竟然伪造公司印章用来办理相关手续。近日,凤阳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件,结果保险赔偿没有拿到,反倒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受到法律的制裁。
张某是一名驾驶员,2012年7月份,张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货车与挂靠在某运输公司的一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因保险理赔需要,2014年2月张某找到运输公司老板李某,要求其在保险公司转账授权书上加盖该公司印章却遭到李某的拒绝,双方交涉未果,不欢而散。
没有运输公司的盖章,就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自己就有可能面临大量的损失。面对现实的压力,张某动了歪心思,他找到一处办理假证的黑窝点,刻了一枚运输公司的假印章盖于转账授权书上,后将该转账授权书交于保险公司企图蒙混过关,最终还是被保险公司人员识破。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