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县青年农场承包户沈万科种植的棉花春天遭遇风灾,让他怎么都想不通的是,明明是自己受了损失,可风灾赔偿款却被吐尔逊·买买提这个在家里坐着玩的“地主”领去了。近日,温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判决“地主”返还“长工”3万元。
2010 年4月1日,“地主”吐尔逊·买买提将其位于温宿县青年农场承包的320亩地转包给“长工”苏江宏,转包合同明确约定关于缴纳保险费以及理赔金该谁获得等一系列问题,合同约定谁缴纳保险费就由谁获取保险理赔金的70%,另外一方获取剩余30%。该合同签订三年后,苏江宏将该土地转包给原告沈万科,合同期限为2013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共三年,但该转包合同并没有约定保险费的问题。2014年4月23日风灾给沈万科种植的棉花造成了重大的损失,经温宿县财产保险公司对原告损失核查定损赔款金为75000元并进行了赔偿。由于该320亩地在被告吐尔逊·买买提名下,且2014年的保险费由被告吐尔逊·买买提缴纳,因此被告吐尔逊·买买提领取该理赔金。 (以上均为化名)
在庭审中,温宿县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向原被告详细解说了合同中列明的权利义务,同时希望双方在合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予以一定让步。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返还原告赔偿款3万元。(来源:温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