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男子钟某某驾车肇事后驶离现场,约10分钟后返回,并打110、120,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该不该理赔?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涉案双方唇枪舌剑,激辩三个多小时。最终,经法院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承诺十五日内支付钟某176610元赔偿款。
案中,钟某在保险公司为其车辆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中车辆损失险限额为6.4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2014年11月27日,钟某的父亲钟某某驾驶投保车辆沿道路行驶时,将前方顺行行人张某撞死。事发后,钟某某驾车驶离现场,约10分钟后拨打电话报警并驶回现场。交警部门认定钟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个解”赔偿死者张某家属32.2万元。钟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已就交强险限额对钟某的损失进行了足额赔付。钟某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在商业保险范围内赔付自己的损失。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钟某206610元。在厘清事实和责任的基础上,法院认为驾车驶离不构成逃逸,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