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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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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8/11/23 1:22:43 点击:2727 |
买保险买的是心安,不能只听经销人员一家之言,凡事要多想一想,多问一问。三思而后行,吃的亏必然就会少得多。
近日,有媒体刊发文章,报道重疾险销售理赔中的一些乱象。文章称目前市面上重疾险名目繁多,问题不少,有消费者买了重疾险之后,患上严重影响生活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有的因消费者进行的手术种类与合同规定的治疗方式不符,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还有的消费者因疾病状态与合同有细微出入,导致理赔困难。
随着社会高速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也在增强,为自己买份重疾险以防万一成了许多人的选择。但是选择什么类型的保险产品,里面的保险条款都是什么意思,理赔的标准又是什么,类似这些问题,大多数人往往都是一知半解。
消费者对保险缺乏了解,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比如文中列举的将寿险作为主险、重疾险作为附加险销售,被保人在生前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的情况下,可在身故时返还合同约定的金额。有的人一听,这个好,有病了能理赔,没病还能退,买!却没想到主附险是分别收费,保额共享,交两份保费实际却只享受一份保额。而且还会故意将附加的重疾险费用,设置得比单纯购买重疾险费用少得多,让人产生得了实惠的错觉,却偷偷把减掉的费用加倍加到主险上。这一类避重就轻的保险产品,往往最具迷惑性。
一般重疾险都属于商业保险,盈利是它们的最终目的。如果能够少赔甚至不赔,利润自然就变得最大化,因此如何合法地尽可能少赔甚至不赔,就成了一些保险条款设置的最终目的。
比如一些保险产品会作出多次赔付的承诺,消费者乍一看,可以赔两次、三次,生病住院不愁没钱了。但实际上在具体条款中,会将相似的疾病或并发症归在一组,赔付时必须严格对照分组内容,一组疾病赔付了就不能再次赔付,而一般人患上两种不同组别种类重疾的情况相对较少。还有的要求进行对应的手术之后,如冠心病的开胸介入式手术等,才能赔付。
买保险买的是心安,买的更是保障。我们虽然不能都像孙悟空那样火眼金睛,但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买保险不能只听经销人员一家之言,凡事多想一想,多问一问,三思而后行,吃的亏必然就会少得多,所得的保障必然更坚实,不会最终变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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