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汽车保险
更多
更多
更多
·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只需... 点击:25087
·广州新邦物流与阳光财险保... 点击:19536
·珠海某公司与广东人保雇主... 点击:19394
·湖南民工PK特大国企 一... 点击:18795
·深圳鹏都兴与广州城市之星... 点击:18581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 点击:17922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 点击:17368
·广东人保诉深圳金秀海上货... 点击:16632
·赵颐田与人保财险西安市新... 点击:15838
 
交通事故 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上出险应如何处理
出处:http://www.gdbxls.com  时间:2010/10/25 23:42:29  点击:2456
 

  近日,高速公路大堵车现象频发。在高速路上一些小事故极易导致二次事故,事故处理不及时也易造成堵车。

  随着有车一族增多,开车走高速公路出行的市民也多起来。而高速公路上突发的交通事故,让一些初次驾车出行者,常感到不知所措。如何应对这一情况呢?

  (1)冷静准确判断。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多发生在能见度较差的雾雨、冰雪天气,或发生在丘陵地区及山区多弯道地段。在前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内,驾驶员需要本能地作出快速、准确判断,动作要沉着冷静,切不可慌乱与紧张。以免慌乱与紧张中操作处理失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如果是自己所驾的车出险,同样要冷静准确判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进行救治;车辆要及时停车熄火。

  (2)及时停车带手刹。前方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所驾车辆出险后,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安全停车。有条件的情况下将车停在紧急停车带、硬路肩、右侧车道内,待车停稳后,应该立即熄火拉上手刹,开启危险警报灯。以减缓或减轻追尾事故前后车辆碰撞的程度,减少二次事故发生及造成人员伤亡。

  (3)迅速转移车内人员。停车后,驾驶员应及时组织和安排乘客迅速转移到较为安全的地带,如:右侧波型防撞板以外的路肩上,人员不再留在车内,以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时车内人员受伤;更不能随意在车道内走动。

  (4)设警示标志。在转移车内人员的同时,立即开启危险警报灯,驾驶员应马上在车身后150米处,设警示标志牌,以避免追尾事故因此发生。

  (5)拨电话报警。驾驶员应抓紧时间向当地交警、路政部门报案,以便于交警、路政及时赶来施救、排障、处理和疏导交通。

  (6)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出险后造成人员受伤,车辆、路产等受损的情况时,涉及保险索赔的,要及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如实告知案情,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进行查勘、救援、定损,以及理赔手续、流程告知,引导客户进行保险索赔。

  另外,高速公路上发生小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路产受损;仅是两车或多车轻微碰撞事故,车辆能够正常行驶的,要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征求交警处理意见,看是让现场等候处理,还是自行拍照协商达成协议后到交警部门出具书面事故认定书。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车轮单独损坏不赔成保险业行规 被批是霸王条款
下一篇: 没上车牌新车不“保险” 专家:修正临时号牌制度
·友情链接
保赔网 中国保监会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律师 上海保险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理赔
保险索赔 工伤律师 货运物流律师 广州保险索赔 保险理赔律师 车险理赔 广州保险理赔 广东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保险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我们 | 电子地图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 广东保险律师网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14楼   技术支持:广州网站制作安全联盟
电话:020-28912808 手机:13826203456 QQ:919203665 邮箱:13826203456@139.com 粤ICP备11026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