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火,家庭财产险(下称“家财险”)投保率不足等问题尴尬浮现。据报道,上海“11·15”特大火灾的保险理赔已紧张展开,统计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目前已知的可能赔偿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家财险投保率低的类似情况此前就发生过。2008年南方大范围的雨雪灾害,让受灾区许多家庭损失惨重;今年8月舟曲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发生后,本报曾以《舟曲理赔仅1例 “家财险”投保率过低》为题报道过家财险面临的窘境。
几乎历次重大灾害,家庭财产损失都首当其冲。保险人士提醒,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家庭财物的升值,家财险也应该提上日程。
两方探因
虽然经济快速发展,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人们的财产投保意识却很淡薄。统计显示,我国家财险覆盖率不到10%,而发达国家已达到70%的普及率。山东保监局统计显示,1-9月份全省财产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182.33亿元(不含青岛),其中家财险0.75亿元,占比仅为0.41%。
家财险以公民个人家庭资料作为标的,主要包括灾害险、责任险、盗窃险和信用险等。令人疑惑的是,这样一种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险种,为什么在百姓中成了“被遗忘的爱”?
浙商财险山东分公司业管部资深保险人士王志刚分析,人们对于附属财产的安全意识往往比对自己身心的忧患意识来得薄弱,这表现在投保意识上,就是容易接受人身险、人寿险,而对财产险的关注度远不如前者。在财产险中,家财险又远不如车险等财险的“拳头产品”容易被人们接受。
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分析,业内普遍认为,家财险存在客户分散、营销成本相对较高等诸多问题,远没有车险、企业险种容易推销。因为真正的家财险保障的程度很高,涉及面又广,容易产生大的社会影响力,但是费率却比较低。费率低收费就少,推销员对之的热情也就不会大。
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两方面都不积极,也就注定了家财险会处于如此尴尬的境地。
几乎覆盖所有损失
相对于人们的“漠视”,其实家财险真的可以说是丰富多彩。
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家庭财产品种颇为丰富,各财险公司都在基本的家庭财产基础上开发了新的综合品种。保障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其中涵盖了房屋、房屋附属物(包括私人车库、天台等)、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等。由于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或者他人恶意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或施救费用,保险公司都会负责相应赔偿。
在主险之外,各家保险公司的附加险也相当丰富。比如盗抢险、现金和金银珠宝盗抢险、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险等,几乎覆盖了一个家庭可能发生的所有损失。消费者甚至可以根据需求进行个性化的组合,很容易就能给自己的家庭财产保个面面俱到。
三类型可供挑选
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市场上家财险有保障型、两全型、投资型3类,侧重的功能也不同。
保障型产品是单纯的具有经济损失补偿性质的险种,期限为1年,保险期满后需要重新续保。主要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障型家财险又可分为普通的家财险产品与组合型家财险产品。组合型家财险产品在普通家财险的基础上,将附加条款、家庭成员意外伤害和居家责任、家庭雇用责任等进行任意组合,保障范围更广,也更加灵活,便于消费者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储金型,也被称为两全险,是指居民通过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储金的形式获得保险保障;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所交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险费,在保险期满时,仍将原来所交的保险储金全部退还被保险人。投保两全险,在被保险人的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不仅能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而且在保险期满时,不论损失赔偿与否,都能足额领回原来交付的保险储金。
投资型产品是一种具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性质的险种,保险期限一般在2-5年之间,也有1年的短期产品。该类型产品不仅有保障型家财险的保障功能,而且还兼具投资的功效。投保此类险种,除拥有相应的保障责任外,如遇银行利率调整,则随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调整,分段计息,无论是否发生保险赔偿,期满均可获得本金和收益。投资型家财险的优点是投保人可以达到转移风险和投资理财的双重保障;缺点是一次性交纳费用较高,资金流动性不强,投保时,家庭应当确保有一定数量的闲置资金,且在保险期限内不急用,否则一旦退保,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买家财险,一定要正确估算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超额投保和投保不足额都不划算。”王志刚介绍。给一台家电投保金额6000元,但市场上同一型号新的家电价格只有4000元,一旦因事故使这台家电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将只赔偿4000元。此外,和寿险不同的是,家财险重复投保并不会带来额外赔付。